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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报表报送

和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宁委农〔2009〕32号

各区县委农工办:
  为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及时准确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信息,根据农业部和省农林厅相关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报表报送和信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会计报表:(1)2008年农业部扶持的示范社;(2)获得省财政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区县选2家。
  2、信息统计:全市所有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报送内容
  1、会计报表: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农民专业合作2008年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和成员权益变动表,财务情况说明书。
  2、信息统计: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相关内容。
  三、报送时间及联系人
  1、会计报表:2009年4月27日前报送市财务辅导站。
  联系电话:83638928(传真)刘  红
  电子邮箱:
njngblh@126.com
  2、信息统计:2009年6月30前完成现有合作社信息统计,以后按季度对各合作社信息进行更新。
  联系电话:83638928(传真)万  平
  四、报送要求
  1、会计报表报送和信息统计要分别明确具体工作人员。从事会计报表报送的同志要熟悉财务;从事信息统计的同志要懂电脑、具有一定的网络知识。
  2、会计报表和基础数据要准确客观,实事求是。

  

中共南京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09年4月9日
       

[发布时间: 2009-04-10 ][阅读次数: 1030 次][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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