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报表报送
和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宁委农〔2009〕32号
各区县委农工办:
为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及时准确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信息,根据农业部和省农林厅相关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报表报送和信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会计报表:(1)2008年农业部扶持的示范社;(2)获得省财政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区县选2家。
2、信息统计:全市所有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报送内容
1、会计报表: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农民专业合作2008年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和成员权益变动表,财务情况说明书。
2、信息统计: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相关内容。
三、报送时间及联系人
1、会计报表:2009年4月27日前报送市财务辅导站。
联系电话:83638928(传真)刘 红
电子邮箱:njngblh@126.com
2、信息统计:2009年6月30前完成现有合作社信息统计,以后按季度对各合作社信息进行更新。
联系电话:83638928(传真)万 平
四、报送要求
1、会计报表报送和信息统计要分别明确具体工作人员。从事会计报表报送的同志要熟悉财务;从事信息统计的同志要懂电脑、具有一定的网络知识。
2、会计报表和基础数据要准确客观,实事求是。
中共南京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0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