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价工〔2010〕45号
各区县物价局: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主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目录>的通知》(苏价农[2009]398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们重新编制了《南京市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目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对公示项目和内容做适当增减,并于2010年2月26日之前公示到位。
附件:《南京市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目录》
南京市物价局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