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的意见
宁委发〔2010〕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抢抓新机遇、再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建设新南京,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让不同社会群体都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同步得益,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南京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上走在全省和全国同类城市前列,现就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民生工作的总体思路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和谐南京”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总体目标,统筹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民生“五有”目标进展顺利、人民群众生活得到明显改善。当前,南京已进入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关键时期,经济发展要实现新的突破,以富民为主体的民生改善更要实现跨越。与科学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相比,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仍有差距,亟须在组织推进、政策创新和资金投入上花更大力气、下更大功夫,不断提高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提升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南京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围绕富民、惠民、安民和为民主题,强化组织推动,创新政策支持,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展民生工作的内涵外延,尊重群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形成“大民生”格局,切实让群众生活水平年年有提高,生活质量年年有改善,社会和谐年年有进步。
今后一段时期,民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努力做到“五个转变”:一是从扶贫济困向保障民生权利转变,充分尊重、维护好百姓的生存权、发展权;二是从局部救助向长效普惠机制转变,通过构建广泛覆盖的长效惠民机制,保证百姓生活水平持续稳步提升;三是从满足生存需求向满足发展需求转变,为市民百姓创业创造平等机会和良好环境,加快创业富民、发展富民;四是从政府主导向社会共建转变,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建美好生活;五是从解决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向进一步提升老百姓幸福感、安全感、舒适感转变。
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使群众关注的突出民生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和工作体系基本确立:建立健全收入分配调节体系,全方位、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活每年都有新改善;建立健全政府引导、社会共建相结合的创业就业促进体系,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业活力,让老百姓创业有门路、就业有岗位;建立健全多层次、宽覆盖、多功能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加快经济适用住房、中低价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让老百姓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建立健全网络完善、功能齐全、具有南京特色的城乡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基本缓解老百姓看病就医矛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制度完备、管理科学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让老百姓基本生活无后顾之忧;建立健全人与自然关系协调的生态环境建设体系,提升生活环境质量,让老百姓喝上更加干净的水、呼吸到更加清洁的空气;建立健全结构合理、功能完备、服务高效的城乡公共交通体系,增强公共交通服务能力,让老百姓出行更加方便、快捷;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事业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老百姓日益增长的教育文化等需求;建立健全政府辅助、社会救助、慈善帮助相结合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及时送给困难群众,让老百姓得到必要的保障和帮助;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平安南京建设,让老百姓生活得舒心、安心、放心。
二、着力推进民生各项重点工作,努力解决改善民生的突出问题
(一)鼓励创业富民,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2010至2012年3年间,累计扶持各类创业者3万人,通过创业带动就业 20 万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到2012年分别达到35000元、13000元。
1、激励全民创业、倡导自主创业。大力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精神,积极营造“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的浓厚社会氛围,激发群众的创业活力。进一步降低民间资本准入门槛,严格审查并清理垄断部门自行设置的市场准入壁垒,放宽民营中小企业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核准、投资者出资方式和经营场所限制等准入条件。2010年新发展私营企业 1.5 万户,个体工商户 2.6 万户,新增注册资本300亿元。
2、搭建公共创业服务平台。整合政策资源、行政资源、资金资源和信息资源,为中小企业和各类潜在的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大力发展各类创业服务社会中介组织,完善创业投资和信用担保等体系,扩大“技术开发费抵扣所得税”等扶持政策的惠及面。
3、积极推动毕业生就业创业。将在宁高校毕业生纳入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范围,完善贴息办法,全面实施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办法。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免除税务登记的手续费和工本费。大力实施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计划。2010 年建立 10 个大学生创业园、5 个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和 10 个大学生创业意识教育基地。确保南京籍应届毕业生就业就学率不低于90%、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率100%。
4、积极创建创业型城市和充分就业城市。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农村零转移”家庭。实施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落实各项创业就业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实现所有区县、街道(镇)和社区(行政村)达到充分就业创建标准。2010 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新增就业人数 15 万人,实现再就业 5 万人,其中援助困难人员就业 1 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次。
5、启动全员学习全民培训计划。加大对失业人员转岗再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培训,整合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资源,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建设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提供公共技能实训和鉴定服务,全面提升就业培训师资能力。2010 年培训各类劳动者 14.5 万人次,技能鉴定9.2万人次。
6、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扩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覆盖面,拓展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2010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全市已组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劳动保障仲裁案件结案率达到90%,调解率达到75%。
7、鼓励人才技术要素参与分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政府特殊津贴、一次性奖励、协议工资和项目工资等分配办法。鼓励各类人才用专利技术和科技成果等要素参与分配,实行技术成果以股份形式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奖励的制度,允许企业将科技人员劳务和智力支出计为技术开发费投入。
8、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水平。适时调整提高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失业人员失业金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和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等以及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抚恤金标准。
9、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扎实推进农村八件实事工程。落实粮食直补、农资增支综合补贴等相关政策落实。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组织。2010年新增土地股份合作社80家以上,完成社区股份合作改革的村占30%以上,参加农民合作组织的农户达到45%以上。
10、加大城乡低收入家庭帮扶力度。发动全市党员干部、公务员、有能力的家庭“一对一”帮扶8万户困难家庭,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有保障、经营就业有门路。两年内,扶持 189 个收入低于 50 万元的薄弱村,为每个村建设标准厂房 5000 平方米。加快建设高效农业基地等低收入农户增收项目,2010 年确保 15 万低收入农民人均收入提高1200元。
11、落实富民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放宽工资政策,对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予以扣除。落实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新费用扣除标准,继续实行按年清算、平均到月计算工资个人所得税。加大对居民资产性收益的鼓励力度,对个人出租房屋统一按 5%的综合征收率征收。
(二)加强住房保障,积极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2010至2012年3年间,建成经济适用住房90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4500套、中低价商品房137万平方米。
12、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优化土地出让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处理好当前市场供求紧张、地价和房价上涨较快的突出矛盾,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2010年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600万平方米、竣工30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1500套,中低价商品房50万平方米,开工建设公共租赁房和人才公寓。新建商品房800万平方米,销售商品房800万平方米、二手房400万平方米。
13、完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重视人才住房建设。扩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调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准入标准,对人均建筑面积 15 平方米及以下申请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的所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以多种方式解决人才住房难题,建设一批青年人才住房。
14、多渠道改善住房条件。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提高居住小区的规划建设和配套水平,基本完成主城内 1995 年前建成、规模在 2 万平方米以上的成片旧住宅小区整治。适时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0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不低于70亿元、发放贷款不低于45亿元。适当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15、提高房屋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物业服务和管理。建立房屋安全管理联动新机制,保障居民房屋住用安全,投诉房屋私拆乱改查处整治率达到98%,住房白蚁防治覆盖率达到90%以上。2010年住宅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80%以上,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100%。
16、完善征地拆迁政策。进一步完善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和城市房屋拆迁政策体系,实行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扩大综合保障内容。构建“拆建并重”的约束机制,除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项目外,其他项目需征地拆迁的,严格执行拆迁安置房项目用地先批后拆制度。
(三)深化医药改革,切实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到2012年,医疗服务体系健全率、社区卫生服务健全率、乡村卫生机构健全率、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合格率、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合格率、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卫生服务人员资格合格率等均达100%。
17、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实施“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五项改革。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18、加快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力争全市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二级以上政府办医疗机构按比例使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基本药物可纳入报销范围。
19、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以“双向转诊”为纽带的社区首诊制度,降低社区就诊收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加快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引导居民到社区医疗机构就近就诊。2010 年完成 20 个以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和设备配备,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率达到55%以上。
20、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医院依法承担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和救治等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加强精神卫生、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和院前急救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计划生育“世代服务”。
21、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按照管办分开的原则,探索建立全行业管理的新体制,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建立高效规范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规范公立医院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严格收支管理,降低经营成本。
22、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水平。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六合区、高淳县和溧水县分别不低于每人每年230元,其他区不低于每人每年300元,各级财政补助占筹资总额的70%以上。参合人员住院医药费用实际补偿比达到5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0倍以上。
(四)加大扩面征缴力度,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2010 至 2012 年 3 年间,城乡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
23、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建立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时监控系统,严格缴费基数的申报审核,积极推广网上申报,完善社会保险欠费跟踪督查机制,做好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参保工作。2010年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总量增长率达到10%以上。
24、实现养老保险城乡全覆盖。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国家和省政策的对接,提高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重点扶持参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2010 年被征地农民100%进入基本生活保障,新农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面达到90%以上。
25、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城乡全覆盖。将在宁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将新办小企业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将建筑业农民工纳入大病医疗保险。彻底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2010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大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60%以上。
26、完善低收入群体保障制度。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将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五保户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简化转诊和救助资金的审批程序,个人负担费用由政府财政承担,尽可能降低大重病患者自付比例,方便困难群体及时就医。
27、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加大市政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创建。拓展重点康复项目,将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白内障复明手术等康复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确保残疾人都能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贫困家庭残疾人享有免费康复服务。
28、加强老年福利设施建设。2010年新增老年福利机构床位 2000 张,新增农村敬老院床位 500 张,新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00个,市级示范福利机构达到总数的20%,城区具有医疗资质机构床位达到30%以上。为独居老人扩装“安康通”紧急呼叫系统 4200 台,全市增加到10000台。
(五)加强综合整治,提升环境质量
2010至2012年3年间,全市小康环境质量指数稳定达到80分以上。确保城市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确保生态市建设达标率稳定达到90%以上。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城市保持在100%,农村达到96%以上。城乡污水处理率达到88%以上。
29、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清除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一切排污口和无关设施,建设区域联网联供体系。2010年埋设供水管线 125 公里,农村剩余的 8.5 万人实现饮用水安全。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河道整治清水工程,在农村推广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2010 年完成六城区 10 条黑臭河流专项整治,污水收集管网达到150公里以上,污水日处理规模达到180万吨,建成5个重点污水处理厂、36个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
30、加强生活环境治理。开展生态区(县)创建,加强餐饮、娱乐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源监控,在中心城区主干道、噪声环境敏感点道路采取消噪措施,设置隔声屏障、种植绿化带等。采取河道调蓄等措施,提高城区防汛排涝能力,确保居民片区雨天不受淹。2010年清洁燃料使用率、生活污水垃圾的收集处理率均达到90%。
31、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改进建筑施工、建材运输的防尘技术及设备,对所有渣土车实现净车出场和封闭运输,安装GPS定位装置。进一步有效落实湿法作业、围档覆盖等扬尘控制措施,在重点路段和建筑工地周边,加大道路高压冲洗范围和频次,减少道路扬尘。
32、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提前实施车辆上牌国Ⅳ标准,全面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措施。2010年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率大于80%,启动燃油助力车和摩托车淘汰工作,淘汰和报废低于国Ⅰ排放标准车辆 2 万辆,50%公交车达到国Ⅲ以上环保标准。
33、加大烟尘污染治理。深化“禁止燃烧高污染燃料区”建设,2010年完成主城内20台以上2—6吨燃煤锅炉改造。加大秸秆禁烧查处力度。加快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实施农村生态小区科技惠民示范工程,2010 年建成户用池 4000个、畜禽规模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 60 处、秸秆气化站 10座和秸秆固化基地项目2个。
34、完善环境价费政策。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深入推进阶梯式水价政策,完善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政策,实施建筑工地扬尘排污收费政策。
(六)实施公交优先战略,确保市民出行便捷顺畅至2012年,全市万人拥有公交车增加到16标台以上,主城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3%以上。城乡客运一体化覆盖率达到85%,行政村客运班线通达率达到100%,“村村通”公交线路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35、加快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以轨道交通、地面公交为骨干的城市客运交通体系。重点加快客运综合枢纽建设,加强对新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和城郊接合部的线路布局,提高公交线网密度、公交站点覆盖率和公交车准点率。2010年全面建成并运营地铁二号线及东延线、一号南延线,续建南京南站综合枢纽,规划建设小红山客运枢纽,新建、改造万寿枢纽站等20座公交场站,优化、调整、延伸公交线路30条以上。
36、提升公交服务保障水平。建设公共交通线路运行显示和智能营运管理系统,提高运营效率。2010年新增、更新公交车辆 680 辆,更型出租车 2500 辆,建设 5 条公交专用车道,万人拥有公交车达到15标台以上。
37、加快改善城乡通行条件。加快城市支路网改造和城市干道整治出新,加快建成“井字加外环”快速道路系统、高速路网体系和过江通道体系,继续实施农村公路通达工程。2010年,建成纬七路过江隧道、绕越公路东南段并通车,推进长江四桥等工程,全面启动纬三路过江通道、地铁一号线西延和三号线一期工程建设。
38、方便市民出行停车。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地下和立体停车设施,鼓励单位内部泊位向社会错时开放,协调小区物业出租停车泊位,增加限时泊位、挖掘路内泊位、优化限时停车路段,对支路、巷街的违法停车实行两次提醒制度。
39、调整市政交通价格政策。探索建立路桥车辆通行费年次票制制度。保持公共交通价格的合理比价关系,扩大居民公交出行比例。
(七)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至 2012 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9%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8%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稳定在60%以上,公共图书馆总藏量达到1700万册。
40、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实施“中小学校新标准建设工程”,全面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提升中小学校舍抗震能力,当年危房当年消除,推进农村幼儿园标准化改造和建设。2010 年完成农村特殊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行“小班化”教育的小学达到 100 所。采取措施提高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水平。
41、提高城乡教育均衡化水平。大力推进城乡“百校千师携手共进”计划,实施“千名农村教师进城免费培训工程”,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和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2010年完成1000名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完成2000名农村幼儿教师培训,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00元。
42、健全扶贫助学政策体系。完善政府扶困助学“绿色通道”,继续全面实行“教育助学券”制度,对城乡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上幼儿园、就读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和技校的予以定额补助,对全市特殊教育学生实行免费教育。2010 年民工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到 90%以上。
43、实施科技惠民工程。推进新农村科技示范四项行动计划,重点实施农村生态小区集成技术科技惠民示范工程,综合运用秸秆制气、太阳能利用、污水处理等技术,建设农村生态小区。2010 年创建 20 个科技示范村,推广50项农业高新技术成果。
44、开展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开展“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活动。2010年组织百场公益演出,每村每周放映1场公益电影,新增农村有线电视用户6万户,为农村偏远山区 4900 个农户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确保每个城乡家庭都能收到高质量的电视讯号。
45、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施“农家书屋”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快向自然村延伸,每个“农家书屋”藏书量不少于500册,图书每年更新20%。2010年实施朝天宫历史文化片区提档升级工程和渡江胜利纪念馆二期工程,新建2个区县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支中心,全市10个公共图书馆和10个文化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为20个经济薄弱村建设办公服务用房。
46、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在全市开展“百万市民健身工程”和“农民体育幸福工程”,“全民健身日”公共体育场馆有组织免费开放。2010年全面建成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和高淳县“四个一”体育中心工程,对全市1180个全民健身点的器材进行维护更新。
(八)深入推进“平安南京”,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2010至2012年3年间,8类暴力型刑事案件破案率、命案破案率保持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0%以上。
47、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现代警务治安巡防机制,在要害部位、重点单位、主城区背街小巷、城郊接合部和农村地区以及老居民小区,全面推行技防入户工程建设。2010年技防入户率城镇沿街商户及单位达60%以上、居民户达50%以上,农村地区达30%以上。
48、加大侵财性案件侦办力度。建立多发性侵财性案件等小案的快速处置、及时反馈和定期回访机制,及时查处网上诈骗和短信诈骗等新型案件。实施有奖举报制度,落实案件侦办责任制,提供所有报警案件的简项查询,15个工作日内将涉案物品发还受害人。
49、深化平安南京基础建设。大力开展平安社区、平安景区、平安工地、平安校园等创建活动,采取综合有效措施,搞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在上学、放学高峰期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门前执勤和交通疏导,在大中小学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0、完善“大调解”体系。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提高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引导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社区,开展法律宣传和公益性法律服务。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
(九)建设十大重点民生工程,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开工建设江苏大剧院、河西新城文化艺术中心、金陵大报恩寺遗址公园、鼓楼医院仙林分院、社会化养老基地、市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市殡仪馆搬迁工程、市粮油储运物流中心工程、大型鲜活肉类定点加工场、燕子矶地区化工企业整治搬迁工程。
三、建立健全民生工作推进机制,强化改善民生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民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改善民生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头等大事。在机构改革和制度创新过程中,可党委牵头建立和加强以民生工作为重点的社会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综合性工作机构,建立起统一协调的民生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完善政策协调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大民生”工作新格局。健全民生问题决策机制,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在参与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二)落实长效民生投入机制。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客观合理、超前谋划的原则,研究编制民生资金需求规划,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新增财力首先用于改善民生,确保用于民生事业发展的资金逐年增加,确保公共财政用于基本公共服务的资金逐年增加,促进民生投入稳定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加快形成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三)健全民生政策创新机制。着力构建和完善改善民生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对民生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认真梳理和完善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各项政策,完善民生政策体系,科学谋划、不断实践,科学制定解决民生问题的系统规划,努力创新民生工作的各项政策举措,为民生工作全面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政策和制度保障。
(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向民生领域,制定扶持的相关优惠政策,采取公助、互助、自助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民间或其他社会力量进入公共产品市场,兴办社会公共服务业。加快推进政府公共部门管办分离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引导社会力量规范进入,形成有序竞争、服务良好的公益事业发展新格局。
(五)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建设。深化社会管理机制创新,打破部门和行业界限,合理整合现有资源,在街道和乡镇加快建立综合性民生服务中心。建设上下信息互通、部门资源共享的城乡基层民生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推动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乡村。促进公共服务社会化,推动社区资源共建共享,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成果的方式开展民生工作。提高基层民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水平,支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民生工作。
(六)建立民生监督考评制度。建立科学合理、导向鲜明的民生目标管理体系,把民生工作绩效作为干部考核的约束性指标,引导各级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加强民生工作。探索构建民生政策绩效评估制度,完善公共决策的监督和反馈机制,不断提高民生工作水平。完善社会公众检举和监督机制,进一步畅通民情、民意渠道,对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问题定期开展督查活动,推动民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