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用三年时间为农民办八件实事

按照中央、全省的部署和市委的要求,市政府对当前农村急需解决的问题,在深入调研、反复研究的基础上,决定从今年起,用三年时间为农村和农民办八件实事。6月24日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市农村八件实事工作会议,对下一步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方面 各区县从今年7月1日起,将保障标准调整到每人每月120元,做到应保尽保。六合区分两步走,先调整到人均100元标准,2005年再调整到人均120元标准。
二、农村危房改造方面 三年改造危房4545户,其中2003年改造1515户,2004年改造1920户,2005年改造1110户;每户改造一般新建不低于45平方米的砖瓦结构房;到2005年消除现有农村特困户危房。
三、农村改水工作方面 到2005年,全市农村自来水入户率确保达到97%以上,新增自来水受益人口42万人。
四、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方面 到2005年,在全市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村覆盖率达100%,农民参保率达80%。
五、农村公共卫生、医疗救治网络建设方面 在完善郊县疾控中心的基础上,每个镇街卫生院健全防保科,能够快速处置辖区内各类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立全市农村应急控制网络及公共卫生疫情监测体系。其中2003年全市建成疫情信息网络系统。2004年初步建立郊县和镇街两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控制网络系统。2005年全面建成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网络。
六、农村道路建设方面 到2004年底实现村村通水泥路,今年完成1175.5公里,2004年完成777.8公里。2005年所有镇通二级公路,完成自然村之间道路建设667.8公里。
七、农村危桥改造方面 到2005年基本完成农村公路上的408座危桥改造以及必须撤渡建桥的渡口改桥工作。
八、农村税费改革方面 从2003年起,将农业特产税全部改征农业税;及时足额下达省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并落实到镇、村;全面实行村级“三项资金”县级专户管理,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镇村两级政权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顺利实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市委农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