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镇(街) 村 组的 亩土地(地名、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转包(出租)土地应属于家庭承包土地,转包(出租)后不得改变农业用途。
二、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格
转包(出租)土地价格为人民币 元 /亩年,每 年增幅为 %。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出租)费。1、乙方采用现金支付转包(出租)费的方式,①支付时间为 ;②支付时间为 。2、乙方采用实物支付转包(出租)费的方式,以稻谷( )公斤/亩标准,①支付时间为 ;②支付时间为 。
五、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 前将转包(出租)土地交付给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3、甲方有权在转包(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4、转包(出租)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核发的救灾款以及国家政策性惠农补贴、保险等,相关手续及责任利益分摊按约定履行。具体: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转包(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履行其他合同义务。6、乙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7、乙方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打乱水系,不影响第三人生产经营和流转期满后保证复耕的前提下,对转包(租用)的土地有生产经营自主权。8、乙方必须管好用好转包(租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收征用、使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2、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 个月通知另一方。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个体损失情况确定。
九、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镇街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所调解。2、提请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仲裁。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承包经营土地所在地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所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住址: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 证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