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形成资源集成效应 服务保障城乡统筹发展
○陈 光
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环节在于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统筹城乡发展取得突破的关键在于管好用活土地资源。国土部门在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地发挥能动作用,履行部门职能,大力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好《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行动纲要》和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着重围绕“全域统筹、一体发展”的总目标,从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入手,加快资源整合,形成集成效应,服务保障城乡统筹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科学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引导改革有序推进。规划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龙头。坚持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各业各类用地、加强土地生态建设、强化土地宏观调控等基本原则,按照我市新型城乡结构形态要求,以“三个集中”为导向,抓紧推进区县、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努力实现土地利用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无缝对接,年内获得批准。通过切实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统筹和管控作用,确保土地管理制度的各项改革探索有序推进。
二、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结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完善集体土地管理制度,依法保护集体土地使用者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规范农村住宅建设用地行为,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两年内全面完成我市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明确其产权属性,为依法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维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提供产权保障。
三、突出主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力度,促进基本农田集中布局,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以实施省市级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宅基地置换为主要内容,整合协调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废弃地复垦以及未利用地开发等各类活动,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金、整村推进”的模式,配合区县,支持镇街,集中连片推进土地整治。每个郊县选择1-2个镇街试点运作万顷良田建设,全市确定10个左右镇街试点整镇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坚持布局优化、节约集约的原则,合理安排农村居民点、公益事业、产业发展等各类用地,形成居住相对集中、产业集聚发展的新格局。通过以积极的政策激励,实施万顷良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等,力争5年内全市新增耕地8-10万亩,其中今年新增耕地1万亩以上。
四、开展农村住宅置换安置房工作,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按照城乡统筹,规划先行,农民自愿,政策引导,先建后拆,先垦后用,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依法办事,阳光操作的原则,全面开展农村住宅置换安置房工作,科学、高效利用农村建设用地。(下转第16页)(上接第12页)积极配合支持对3万人以下的建制镇街和2000人以下的村(社区)进行适当撤并,通过减村建镇,推进镇村重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除规划保留特色村庄外,现有农村居民点通过整合和撤并,加快向新城、新市镇集聚。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现有农村居民点,通过农村住宅置换安置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途径,提高农民集中居住程度。
五、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到2012年,通过土地综合整治等途径和办法,全市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5万亩以上。积极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价同权”,逐步缩小征地范围。按照依法取得、产权明晰、符合规划等要求,开展与实物对应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转让、出租、作价入股等方式,按规定程序进行流转;开展建设用地指标(地票)市场交易,重点是经复垦验收后产生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土地整理增加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经营性出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流转的收益大部分归土地使用者所有,再次流转的收益,除有约定之外,归土地使用者所有。
统筹城乡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内容多、任务重。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区县、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宅基地置换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寻求突破,有所作为,闯出新路,为深化我市土地制度改革,激活农村土地资本,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为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 责任编辑:张 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