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四着联动 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张维汉 聂 灏
2006年至2009年,景德镇市按照中央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和省委“五新一好”目标要求,在764个自然村开展了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316个村已形成了自己的比较优势或特色产业,初步形成了“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格局。共完成改水44958户,改水率97.1%;完成改厕40144户,改厕率95.7%;硬化村组道路1118公里,99.2%的农户实现了走平坦路的目标。完成村庄绿化面积52万平方米,新建户用沼气池4120口,新增太阳能4308户,建设焚烧炉702个,“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用洁净能源、住整洁房、居生态村”已逐步变为现实。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位推动,强化督查,切实发挥各级组织的主导作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新形势下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任务、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认真研究、精心部署。每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都会对新农村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并先后制定了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第一副组长、市直14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组建了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明确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各县(市、区)、乡镇也都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在村级还成立了农民理事会,进而在全市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领导机制,市统筹,县、乡镇、村具体抓,部门联动配合抓,点片面结合的工作机制,完备了市、县、乡、村四级组织体系,切实加强了对新农村建设的领导。同时,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进行,市委、市政府每年都召开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大会和新农村建设流动现场会,总结工作、表彰先进,部署新农村建设工作。通过加强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督查指导工作,对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解决、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推广典型做法,以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探索和积累新农村建设的模式和经验。为全面加大考核力度,市委、市政府还将新农村建设工作纳入乡镇绩效考评体系,并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指标。尤其是乐平市将新农村建设工作作为乡镇考核五大指标之一,年终排名倒数两位的乡镇主要领导一年内不得重用提拔。从而全面调动了全市各级组织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二、科学谋划,强化指导,切实提高新农村建设运行质量
规划是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和前奏。我市新农村建设始终坚持规划先行,各县(市、区)都聘请了资历深厚的规划设计专业队伍,立足试点村实际,在反复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试点村的整治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方面进行全面规划。做到了遵循自然搞规划,依托产业搞规划,一村一策,彰显特色,注重实效,使我市新农村建设从一开始就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一步一步地扎实推进。如昌江区新枫街道的槎山口村结合城郊旅游规划,确定为农业休闲观光旅游型新村;乐平市镇桥镇百乐村属蔬菜基地,规划确定为蔬菜种植新村;浮梁县蛟潭镇胡宅村位于山区,林业资源丰富,规划确定为食用菌种植新村。试点村都先后编制了村庄建设、整治建设、产业发展、村落社区建设等四个规划。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规划开展建设,严禁违规乱建设。与此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提高村镇房屋的建设水平,我市组织规划设计院技术人员编制了《景德镇市新农村住宅设计图集》,设计了10套房型在农村全面推广。同时在新农村建设点的布局上,按照“两先两后”的思路:一是先沿线后纵深。先突出重点乡镇和公路沿线村庄的建设。二是先易后难。采取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的办法,先尽可能选取那些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村级班子坚强有力的村庄先行试点,形成示范带动作用,从而达到固点扩面、连线成片的效果。
三、形成合力,强化帮扶,用社会化杠杆推进新农村建设
2006年以来,我市每年都制定、出台了有关支持新农村建设方面的多项政策,市本级新农村建设专配资金超配率都在80%以上,对试点村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实施“以奖代补”。同时每年我市都以市委和政府两办名义下发新农村年度工作方案, 明确规定领导干部挂帅,专门人员指导,具体部门帮扶,社会各界支持的方式,每年都安排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挂点帮扶新农村建设,同时建立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制度,在市直部门中选派了副科级以上干部作为指导员驻村进行指导帮扶。要求帮建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帮助试点村出主意、想办法、跑项目、争资金,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各县(市、区)也相应安排了县直部门和本地企业进行对口帮扶,确保每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都有单位帮扶。对口帮扶的市领导每年均带领帮扶部门深入试点村对其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和指导,使这些试点村的新农村建设如虎添翼。市人大、市政协每年都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视察。从2008年开始,我市还开展了“民企系三农,共建新农村”和“百企带百村”等活动,形成了社会各界共建新农村的工作合力,有力的推动了新农村建设。此外我们还积极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如乐平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向走出乐平的专家、学者、企业老板和各界人士发出倡议书,倡导大家支持和帮助乐平的新农村建设,目前,全市已有20多人回乡创业,总投资近2000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四年来共整合各类资金4.5亿元投入新农村建设,其中各级政府投入1.4亿元,各乡镇支持资金1900万元,社会各界帮扶资金2100万元,农民自筹和投工投劳折资2.7亿元。形成了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合力。
四、突出主体、强化引导,充分调动农民自身积极性
新农村建设,必须切实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作用,形成合力。在引导农民发挥主体作用上,我们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提高主体意识。我们成立了新农村建设宣传工作组,进驻试点村镇,面对面的宣传讲解新农村建设的意义目的,在电视台开办专栏节目、编印《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简报》等宣传动员活动,全面介绍新农村建设政策、法规及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涌现的典型事迹,突出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地位,不断提高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增强农民的主体意识。二是加强培训,提高农民素质。整合全市教育培训资源,以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创业人才孵化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为载体,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广泛开展了新农村建设专题教育培训活动,全面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提高自主建设新农村的本领。使农民真正认识到新农村与“旧”农村的不同,认识到新农村建设的真正受益者是农民,进一步增强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动意识。三是加强引导,提高管理能力。本着教育引导农民自我决策、自我作主、自我发展的原则,创新推广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放手让农民自己拿“大主意”,自己定“大方向”,自己做“大手笔”,实现了农民的事农民办,农民的钱农民管。同时,强化了村规民约在新时期的针对性,增强了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村规民约对村民日常行为的规范引导和约束作用,全面提高了试点村的乡风文明程度,推进民主管理进程。
(作者单位:景德镇市委农工部,张为副部长、新村办主任、农办主任)
★ 责任编辑:张 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