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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农民合作路 缓解“三农”融资难

○樊鹤春 马洁峰 万志海
 

南京市从2009年起在郊县范围内开展农民资金专业合作试点,目前已试开展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8家,资金规模达到3000万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合作社规范运行
  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是以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农民为主体,以吸收社员股金、互助金等为资金来源,主要用于投放社员生产生活所需资金的“民办、民管、民收益、民担风险”的互助性资金服务组织。我市在开展试点的过程中,本着“先规范、后发展,先试点、后铺开”的思路,严格遵循“依托‘三农’、限制区域、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对内不对外”的总体要求,在试点中坚持做到“四、五、六”:
  (一)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坚持为农性。成员以农民为主体,以服务社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为宗旨,谋求全体社员的共同利益。在已经成立的合作社中,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发起人和社员95%以上是农民。二是坚持合作制。由农民合作办社,实行民主管理,社员地位平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吸纳社员股金、互助金和发放融通资金,严格限制在本社社员内进行。合作社盈余按照章程规定方式,向社员进行二次分配。三是坚持区域性。试点的合作社发展社员和资金融通严格限制在一个村(几个村)或一个镇(街)区域范围内。所有的合作社均不对城市居民和单位开展业务。四是坚持规模适度和风险可控。单个成员股金所占比重不超过10%,互助金不超过10万元;合作社总规模不超过2000万元(股金+互助金总额);单个成员融资一般在3-5万元。
  (二)坚持“五关”程序。为保证合作社的规范运转,在试点成立合作社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层层把关。由农民自发选择5名发起人组建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筹建工作小组,作为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的筹建申请人,在具备相关的资格并完善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后,必须经过所在镇(街)政府同意后——报区县农经部门,由区县农经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查——报市农经办备案——区县农经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下发同意成立的批复——持批复到区县民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等五层把关。各项筹备工作就绪后,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筹建工作报告、章程草案、主要管理制度,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
  (三)坚持“六有”条件。农民资金专业合作是一项服务农民的创新型工作,是事关农民资金的大事,有着严格的设立条件。必须有20名以上符合社员条件的发起人,发起人必须为本地农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声誉良好。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关要求的章程。有基础股金,即注册资本,在镇(街)设立的,实缴资本不低于30万元,行政村不低于10万元。有符合任职资格的理事、经理和具备从业资格的工作人员。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二、发挥优势,审慎经营,合作社初具规模
  通过调查研究、政策制定、专题培训、宣传报道、学习交流等一系列工作推动,全市农民资金专业合作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已经成立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8家。从业务范围来看,以镇街为单位的资金专业合作社共6家,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的2家;从合作社性质来看,综合性的合作社7家,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1家。
  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了贴近基层、了解百姓、方便群众的优势,在试点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突出“活”、“快”、“稳”三个方面。“活”主要体现在时空灵活,方便群众。大部分合作社节假日不休息,平时延长营业时间。一些合作社为及时满足农户需求,有时还上门办理业务。在分配上,多个合作社也灵活操作,将年终红利提前进行预分配,无论是占用还是投放互助金,都预先分配一定比例红利,尽早让利给农民,也吸引更多的农民参与资金互助。“快”主要是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由于是互助性质,合作社管理链条短、审批环节少、办理时间短,一般从完成一个互助金投放周期只需要2-3天,少数符合条件,又特别急的互助金申请,当天就能放款,极大地方便了农户。“稳”就是严守制度、降低风险。在资金管理、安全防范、人员配备上都下足工夫,严格把关,合作社的所有经营都严格在制度范围内开展。市区两级加强监管,全市统一票据,建立台帐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初步统计,全市8家合作社运营情况良好。截止2009年底,大部分合作社已经完成了注册登记,5家合作社正式开展互助业务,累计发展社员900多人,筹集资金近3000万元,其中股金900多万元,吸纳互助金2000万元左右。累计投放互助金282笔,投放金额突破2000万元。部分合作社已具有相当规模。八百桥镇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200万元,现有办公房面积约400平方米,自8月成立以来,仅4个多月时间,社员已经发展到350个,资金规模(股金+互助金)突破1000万元。江宁区秣陵街道百家湖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资金规模近千万元。
  三、加强合作,服务“三农”,合作社成效明显
  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既是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益补充,又是农民专业合作的延伸和拓展。本着“贴近农民需求,贴身农民服务”理念,不遗余力服务“三农”,有效组织起当地农民,积极开展互助合作,推动了当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一)拓宽了农民融资渠道。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资金是体内循环,资金100%用于当地农村和农民,并且在保证占用和投放互助金费率不高于同期同档银行利息的基础上,年底还能取得二次分配。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由于是限定区域的互助组织,人脉熟悉,在投放互助金时,合作社均采取社员担保,而不是实物担保,十分方便灵活,既简便了手续又有效分解了风险。目前合作社普遍采取的是公务员、教师担保,当地诚信经营户担保和农民联保等方式。由于程序相对简化,社员融资周期大大缩短,广受农民欢迎,为农民生产生活、创业创收所需资金增添了重要渠道。
  (二)提升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互助金中,投放到农业生产的有500多万元,大部分投放于高效农业。其中2/3左右资金用于农户购买农机、农资,发展现代种植业;约1/3投放给农民发展规模养殖业。六合区八百桥镇双塔村养猪专业户刘志林为了扩大规模,急需资金新建一排猪舍,合作社派人现场去调查论证,按投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第二天就投放互助金5万元。事后刘志林说:“还是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好,方便、快捷,它真正解决了我们农民融资难题”。此外,用于解决农民改善生活所急需要的互助金120万元。主要为建房屋21笔、婚嫁25笔。

  (三)扶持了农民创业增收。接受南京主城发展辐射,全市农民普遍具有创业热情,过去由于缺乏资金,很多农民创业无门。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创业提供了一个新的融资平台,已投放的互助金中用于创业的超过1000万元,比重占到一半左右。江宁区秣陵街道东南社区农民郭和广,因创业发展需要,向合作社申请占用互助金3万元,解决了其创业之初资金流动的燃眉之急,现郭和广饭店不仅自身运转井井有条,还帮助社区解决就业12人。茉莉花村农民为赶上秋收,急需2万元购买收割机用于农业生产,合作社急事急办,当天就发放了互助金,其当年秋收期间每日获得收入1000元以上,三个月后就及时归还了互助金及占用费。
  (四)延伸了农民专业合作。我市以种养业和农产品运销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发展,对相互之间开展资金合作的要求也更加迫切。通过成立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以资金为纽带的农民互助合作,密切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社员之间的利益联系,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的水平和层次有了新的提升。江宁横溪街道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目前已经投放资金65笔,投放金额达135万元,投放对象绝大多数为横溪街道本地的西瓜种植大户,既解决了瓜农燃眉之急,又推动了街道西瓜产业发展。
(作者单位:南京市农办,樊为主任助理)

[发布时间: 2010-05-06 ][阅读次数: 313 次][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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