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推动 政策引导 规范管理 合力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陆学斌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基本情况
去年以来,铜陵市委、市政府把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重要工作来抓,土地流转速度明显加快。到2009年9月底,全市耕地流转率由2008年底的20.2%增加到34.8%,涌现出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全国粮食生产大户、注册资金达500万元的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千亩种养大户,不但实现了自我增收,而且使转让土地的农民也得到了收益。
1.强化组织领导和服务。一是建立土地流转工作领导机构。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分管书记、市长任正、副组长的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市农业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日常协调服务工作,将县、区土地流转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纳入县、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二是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县(区)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土地流转合同的审查、备案、登记、签订、信息收集发布、相关奖励和项目申报工作。各行政村设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代办点。三是建立项目和科技特派员服务机制。根据土地流入主体的要求,对流入耕地、荒坡、荒滩、林地500亩以上,水面1000亩以上的经营大户或业主,市、县、乡农业部门选派一名以上专业对口的农业技术人员,一对一地进行科技特派员指导服务,并优先推介上报财政扶持项目。对成绩显著的科技特派员,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时予以优先考虑。
2.建立健全政策引导和保障机制。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和市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扶持。一是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奖励制度。自2009年至2012年,对流转合同期限在5年以上的,2009年市财政安排500万元给予补助,以后年度据实安排专项资金。二是优先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对流转土地在100亩以上,水面在500亩以上的经营大户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重点参保对象,其参与保险20%的保险金由市、县(区)财政按1:1承担。三是实行信贷支持和贷款贴息。对农业经营大户,实行小额贷款支持;对连片耕地、荒坡、荒滩、林地规模经营500亩以上、水面1000亩以上的经营大户或业主用于添置和更新设备、扩大生产规模经营的,优先安排贷款贴息。四是实行常住人口属地管理。对经营耕地、荒坡、荒滩、林地在500亩以上,水面在1000亩以上的跨区域流转土地受让方申请迁移登记为当地农村常住户口的,属地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办理。五是鼓励和引导部分农民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对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所在县(区)和集体经济组织给予一次性补偿,纳入城镇保障、或免费提供一套城镇拆迁安置房。为保障政策的落实,我市还制定了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一系列配套政策,如:《奖励办法》、《考核办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服务中心建设意见》等。
3.规范管理,创新流转形式。一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等违反农民意愿的硬性流转。二是规范流转程序。做到承包地块、合同、证书、台帐“四到户”。铜陵县明确要求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立“一栏三簿六制度”。“一栏”,即在显要位置设置土地流转信息发布栏;“三簿”,即《农村土地流出意向登记簿》、《农村土地流入意向登记簿》、《农村土地流转台账簿》;“六制度”,即岗位责任、信息发布、备案审查、档案管理、纠纷调解、风险预警等制度。三是加强流转纠纷调解工作。成立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调解无效的,分别由所在县(区)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仲裁。四是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合作社等土地流转形式。2009年2月,11位农民以二轮土地承包入股,按每亩2.2万元作价,注册113.6万元,成立的铜陵县老观土地流转合作社,成为我市首家农村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目前,全市已登记注册5个土地流转合作社。五是探索土地整体流转试点。在调研、考察、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大通和悦洲土地整体流转方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上看,农村土地流转期限偏短、规模经营水平低,目前还难以改变土地分散种植经营的局面。在具体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
1.土地流转的宣传氛围不浓。部分村委会在土地流转工作中的作用发挥不够。一些基层干部、农户、经营大户对农村土地流转理解不多、认识不够,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2.服务机构的建设尚需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代办点人员配备、办公设施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部分工作人员对土地流转政策法规掌握不多、理解不深、难以起指导、监管作用。
3.有关政策落实和推进力度不大。县、区政府配套政策制定和实施进展不平衡。一些基层组织和经营主担心政府的奖励政策不能及时兑现。
三、几点思考
1.在宣传引导上还需要进一步用力。当前我市正处于农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要发展现代农业、效益农业,突破口之一就是积极推进土地流转,从一定意义来说,抓住土地流转也是抓住了全市农业工作的“牛鼻子”。要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宣传栏和利用周围的典型,把土地流转的好处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讲深讲透。
2.在服务机构建设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进一步明确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村委会土地流转代办点的职能责任,赋予工作权利,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做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加强培训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村委会土地流转代办点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让他们真正懂流转、会服务,切实履行好指导、管理服务职责。加强流转信息服务,加快网站建设,形成完善的流转信息网络,实现全市流转信息的互联互通。
3.在利用规划手段引导流转上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各级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条件,完善本区域农业发展产业规划,以规划引导耕地集中流转,以流转促进主导产业合理布局,加快我市生姜、凤丹、蔬菜、花卉苗木等特色种植养殖基地建设,达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效果。
4.在政策扶持力度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在及时兑现政府的奖励政策的基础上,把基层反映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不断予以改进和完善。进一步研究对经营大户的项目和资金的支持,特别是在包括规划设计、水系道路等公益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为经营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因生产需要的仓储、冷藏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应优先安排。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积极组织引导农民通过合作社,走合作化道路,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5.在培育良好外部环境上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一是不断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空间,让大量农村劳动力能够出得去,挣到钱,留得住,为土地流转创造必要的条件和有效空间。二是要加大涉农金融政策支持力度,运用贷款贴息等手段,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农村。三是积极解决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业主融资难的问题。加大“铜陵市农业小企业担保保证金”执行力度,并逐年提高担保保证金额度。金融部门要进一步降低门槛,积极探索创新贷款抵押方式,扩大抵押物范围,提供积极的信贷支持。四是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进一步降低经营业主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五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逐步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弱化农村土地承载的社会保障功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作者单位:铜陵市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