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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济:农民增收的“新引擎”

○陈 鹏

近年来,南京市江宁区农村出现了各类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它们有的虽处于起步阶段,但在调整农村生产关系、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上显示了活力,正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新引擎”。

形式多样

 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区已有各类合作经济组织176个,参加农户59602户,带动农户48056户。主要形式有四种:
一是村(社区)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近年来,全区对年可支配收入达20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集体资产全面实行了股份制改革,把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让农民持股入社,按股分红,大大增加了农民收入,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全区共有村(社区)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37个,入股农户41270户,确定股民123811人,共量化集体经营性资产58879万元。2008年,实现总收入21722万元,农民分红总额1714万元,人均每股分红314元,最多的每股分红660元。
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区现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19个,其中注册登记的有110个,入社农户13625户,经营面积175753亩,社员投资总额6551.9元。2008年,专业合作社经营总收入14030万元,净收入2135万元;社员直接经营净收入1271万元,两项合计净收入3406万元,户均收入2500元。并带动农户4.2万户,户均增收200元。
三是土地股份合作社。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提速和开放型经济的加快发展,使原本就人多地少的江宁农村土地问题显得更加突出。为破解这一难题,保护稀缺的土地资源,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把“耕地资源”变成“经营资本”,实行立体开发,集约经营,创建了土地股份合作社。目前,全区共有这类合作社18个,参加农户4385户,入股承包地14158亩。2008年起步,在每亩平均流转费300-700元的基础上,逐年上调或盈利按股分红。
四是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随着江宁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农民和农村合作组织对于金融需求也越来越大,资金短缺正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重要瓶颈。为深化农村金融制度改革,破解融资难问题,今年来,我区积极探索,创新作为,成功组建了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目前,全区有这类合作社2个,入社社员户370户,入股资金640万元。

成效显现

 一是有助于形成主导产业。我区大部分合作经济组织都是以一种农产品或一个产业为纽带形成的,通过合作经营方式,提高产品竞争力,有效地促进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带动农村主导产业的形成。如横溪绿桥瓜果菜专业合作社成立后,通过引导和规范,种植农户不断增加,面积不断扩大,目前全街道西甜瓜种植农户达8675户,面积达5万亩,还带动了周边地区的西瓜种植业发展,形成了全区农业的一大主导产业。
二是有助于培育龙头企业。我区一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逐渐由专业化农产品产销向产加销一体的产业化经营转变,使经济组织发展成为农业龙头企业;也有一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合资合作方式,引进或合作兴办加工企业,从而形成带动一方的龙头企业。如南京奇水水产合作社经过多年运作,拥有稳定的养殖面积2万多亩,组建了南京奇水工贸有限公司,年销售额2000多万元;“奇水”牌青虾,获得省市名牌产品称号,已发展成为本区的重点龙头企业。
三是有助于优化配置资源。从我区情况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把一家一户分散的农民有效组织起来,成为产业链或产业群体的一分子,从而较好地实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提高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如横溪绿桥瓜果菜专业合作社通过统一从科研院所引进瓜果菜新、特、优品种分发给会员试种再推广种植,并把生产的产品统一组织销售,有效配置各种资源,提高了瓜果菜种植效益和农民收入。
四是有助于推进科技兴农。当前,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在技术和品种改良方面,亟需提供服务,但现有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从服务手段、方法及内容方面,都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要求。而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成立后,实行统一生产,统一品牌,在农业技术推广中显示出独有的优势。截止目前,全区合作经济组织共引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30多项,开发“三品”28个,其中无公害21个、绿色6个、有机1个。
五是有助于提高组织化程度。从我区的实践看,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实现了农业生产经营制度的创新。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与千家万户农户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情况下,使分散经营的农户组成联合体,联合起来与市场打交道,从而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解决分散经营的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联接,防范市场风险,获取生产经营的规模效益。
六是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规模就没有市场、没有效益。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一方面,联结生产和销售,实行一体化经营,实现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发展,带来了农业的增效;另一方面,又探索有效促进农民增加经营收益的利益分配机制,促进农民增收。2008年,合作经济组织实现农产品销售2.4亿元,社员人均取得收入2100多元,按4万被带动农户计算,帮助每户平均销售6000元农产品,比普通农户年增收500多元。

对策思考

 ——突出地方特色,加快引领发展。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以做大做强、培特培优、拓展功能、全面发展为主攻方向,在“专业化”水平上做文章,在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上抓突破。一是引导能人自办。发挥农村能人和专业大户的作用,积极鼓励他们围绕全区主导产业、特色经济、优势资源等,领头创办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动能力,带领分散农户闯市场;二是依托企业兴办。依托我区果蔬、茶叶、苗木、奶牛、水产等产业优势的龙头加工企业,进一步巩固和提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化组织模式,完善农业产业化链条,使合作经济组织上有龙头依靠,下有基地农户,把服务推向纵深,增强整体实力;三是指导集体组织领办。结合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农口各服务部门等组织的作用,立足自身特点,各打各的优势仗,各唱各的品牌戏,组织创办服务型、科技型的专业合作组织,为农户提供专业化、系列化服务。
——健全运行机制,规范提升发展。就目前全区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态势来看,要着重在规范提升上做文章。所谓“规范”就是要建立三种机制。一是建立科学的管理服务机制。要加强对合作经济组织的科学管理和有效服务,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兴办条件、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利益分配等基本要求,使发展有章可循。二是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户之间的合同契约管理,采取股份合作、保护价格、利润返还等形式,使三者之间联系的更加紧密,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共同体。三是建立可靠的风险预警机制。建议在合作经济组织产、购、运、销和加工经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储备基金,用来弥补经营上的亏损,以确保为农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所谓“提升”就是要积极引导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纵深方向发展。在纵向上,对初级服务型组织,要向经济服务型发展;对经济服务型组织,要向经济实体型发展;对实体型组织,要开发新产品,扩大生产规模,向产业化和产业集群型发展。在横向上,对初级形式的互助型组织,向生产经营项目合作甚至向产权明晰、权责分明、管理科学的资本联合方向发展;对本地区、本行业内的合作组织,向跨地区、跨行业联合合作的方向发展,组成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盟,提升综合竞争力。
——加强监督管理,推动有序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尽管是“民办、民管、民受益”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但主管部门适当的监管,不失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序发展的有力保障。一是制度管理监督。包括促其建立资产管理、教育培训、劳动人事、工资和保险等制度,并负责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二是财务管理监督。重点掌握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情况、分配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等,以此指导专业合作组织的经营。三是民主管理监督。完善合作经济组织的民主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进一步明确其权力与责任,使社员充分参与民主管理。四是强化监督措施。指导其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应依照法律和政策采取相应的措施,促进其健康发展。
——落实优惠措施,政策扶持发展。必须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从而为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财政支持。区财政在确保原有专项扶持资金落实到位的前提下,不断增加扶持资金额度。同时,有选择性地对规模较大、跨区域联合、带动农户较多、运行较规范、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给予重点补助和奖励,不断壮大其发展实力。二是信贷支持。大力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加快发展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使其真正成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为其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适当的融资服务。同时加快组建农村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努力拓宽农民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贷款渠道。三是项目支持。整合农业项目资金,对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高效农业、实施基地生产、兴办产业化实体等有关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帮助其尽快启动、实施并不断做大做强。四是科技支持。农口部门要及时为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种苗、技术等服务,引导其按照标准化技术和方法进行生产,深入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及反季节高效益产品,切实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此外,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对合作经济组织的办公场所、厂房、仓库用地申请以及水、电、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优先考虑解决。
(作者单位:南京市江宁区政府办)
★责任编辑:肖福友

[发布时间: 2010-05-06 ][阅读次数: 257 次][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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