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特色农业发展 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姚五建
特色农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池州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资源和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推进特色农业示范村建设初步形成了“特色+规模+品牌”的发展格局,加快了现代农业的发展,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据统计,2008年我市特色农业示范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660元,比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高900元,高出18.9%。
一、特色农业发展现状及成效
1.建成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生产基地。充分利用资源比较优势,加大农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引导特色农产品向最适宜区集中,加快培育优势产区,初步形成北部沿江洲圩粮、棉、油、鱼,南部地区茶、禽、茧、药的区域产业结构,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水稻、棉花、油菜、茶叶、水产品等5个农产品被列入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基地建设稳步推进。目前已建设贵池区有机茶、秋浦花鳜、江南乡村土鸡,东至县茶叶、食用菌、沿江水禽,石台县山茱萸、绿色食品茶叶,青阳县皖南土鸡、蚕桑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特色农产品基地,其中贵池区有机茶、秋浦花鳜,东至县茶叶,石台县山茱萸、绿色食品茶叶等9个标准化生产基地已被授予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称号。建立了3个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个农业部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县、2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县。
2.培育了一批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围绕特色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全市已培育龙溪麻油、天方茶业、国润茶业、东盾木业、鸿亮竹业等省市级龙头企业99家,其中省级龙头18家、年销售超亿元企业8家,超千万元的企业30余家。2008年省、市级龙头企业实现产值40亿元、利税2亿元,分别增长25%和20%。目前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516个,其中省部级示范点12个,市级示范点21个,合作经济组织成员6.2万人,辐射带动农户17.8万户,占总农户数的48%。
3.形成了一批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农产品品牌。全市已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48个,绿色食品认证22个,有机食品认证20个。全市有600种农产品注册了商标,其中省著名商标19个,中国驰名商标1个。培育省名牌农产品20个,省名牌产品6个。农业品牌推动了农产品不断拓展国内国际市场,全市特色农产品出口日韩、欧美等国家,创汇达3600万美元,并进入全国400余城市的沃尔玛、乐购、家乐福等大中小超市、连锁店。
4.培育了一批有一定规模的“一村一品”专业乡村。全市有特色产业的专业乡镇20个,占全市乡镇总数的44%,“一村一品”专业村已发展到162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27%,18个村被列为安徽省“特色专业示范村”。全市“一村一品”村从事主导产业专业生产的农户达6万户,占全市总农户的16.4%。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虽然我市近年特色农业快速发展,生产规模和生产效益都有了进步,但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发展特色农业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扶持政策还不到位,致使特色农业仍处于自发状态,发展进展慢,特色不突出。二是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低。基本上仍是小规模的简单再生产,市场组织化程度不高,造成了产业集聚度低、产业链条短、市场品牌混杂等问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尚处在培育成长阶段,普遍存在规模较小、形式松散、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特别是从事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附加值高的专业合作组织更少。三是龙头企业拉动能力不强。实力强的龙头企业和深加工企业较少,市场转化率低,品牌效应不明显,产品附加值不高。四是科技应用水平不高。由于生产粗放,水平偏低,技术创新能力不强,致使一些名优特产品规模上不去,有优无势。五是营销模式滞后。不少企业营销观念陈旧,营销方式单一,严重制约企业的生产经营。
三、发展特色农业的对策与建议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明确发展重点,培育主导产业,逐步形成特色农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格局,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1.明确发展重点,合理科学规划,推动特色农业有序发展。发展特色农业、培植主导产业,是高层次的结构调整,必须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逐产业、逐产品、逐乡镇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地调整、优化区域布局,明确发展目标和措施,每个县区确定2—3个重点产业,每个乡镇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点重点发展1—2个产业,每年重点抓好2—3个村的特色农业示范基地建设,走出一条适合我市实际的特色农业发展之路。
2.扶持龙头企业,推动产业化经营,带动特色农业规模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重要载体。要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市有关优惠扶持政策,依托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培育一批从事特色农产品加工、销售等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重点龙头企业加大扶持,促其不断扩大规模,提升经营水平。积极培育农村中介组织和市场流通组织,形成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利益共同体,发挥其在技术服务、产品销售方面的作用建立稳定合理的利益连接机制,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降低市场风险。
3.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标准建设,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升级。加大新品种的引进、选育、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引进推广对增产增收有明显作用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优质专用品种。加强科技示范园建设,完善农业科技开发激励机制,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强化龙头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鼓励龙头企业与农业科研单位、推广机构建立协作关系,产、学、研相结合,建立互惠互利的协作关系,鼓励科技人员参与特色农业项目开发建设。要着力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建立、健全各类农业标准化体系,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管理上要继续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完善现有质量监督、监测体系和控制手段。
4.实施品牌战略,开拓营销市场,拓宽特色农业发展空间。特色农产品原产地独特的资源条件和地理环境,是保证特色农产品质量的前提,要尽快研究制定特色农产品原产地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实行依法保护。同时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冲击市场。要增强品牌意识,加强茶叶、食用菌、特色水产等特色农产品宣传推介,鼓励企业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提高产品知名度。积极组织企业和名优产品参加各类农产品展览会、交易会,继续实施名优农产品进超市工程,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
5.拓宽融资渠道,挖掘资源潜力,增强特色农业发展后劲。在涉农项目和资金使用安排上,要重点向特色农业倾斜,用好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资金投资开发特色农业,形成多元化投资体系,为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深入研究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实现产业升级,进一步加大农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投入力度,发挥资源优势,鼓励发展观光农业,引导其提升内涵,扩大市场。要积极引导土地使用权流转,提高土地集约化程度,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空间。
6.加强引导服务,强化政策扶持,营造特色农业发展良好氛围。做大做强特色农业产业是需要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要切实加强对特色农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做到每个重点特色产业都有领导牵头、单位联系、专家指导。农民是农业发展的主体,在推动结构调整、加快发展特色农业中,必须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尊重群众的切身利益,变强迫命令为政策引导,变被动管理为积极服务。制定落实促进特色农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在土地使用上予以积极协调,在财政扶持资金上予以补贴,在外部环境上予以保障,充分调动农民发展特色农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作者为池州市农委主任)
★责任编辑:肖福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