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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着并举”  做优脱贫攻坚大文章

○赵子忠 戴志春

近几年来,泰兴市坚持把经济薄弱镇村作为脱贫攻坚工程的重点,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脱贫攻坚工程的基本目标,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重心下移、进村入户”的原则,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2009年已经脱贫6030户、12590人;有15个集体经济纯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脱贫;10个经济薄弱乡镇财政收入全部突破了1000万元,其中2个乡镇财政收入达到1500万元。在具体工作措施上主要做到“四坚持,四强化”:
一、坚持因户施策,强化贫困农户的帮扶
 认真分析贫困农户的致贫原因,坚持因户施策,对症下药,最大限度地提高帮扶效果。一是鼓励支持贫困农户发展高效农业。对不具备转移就业条件的贫困农户,坚持因村、因户制宜,帮助其发展高效农业项目,并通过财政奖补、小额扶贫贷款、技术支持等多个渠道进行扶持。目前,10672户有劳动力的贫困户中有3120户发展了高效农业项目,促进贫困户增收近3000万元。同时,对积极帮助贫困农户解决农产品市场销路的农村运销大户和经纪人,优先发放“绿色通道”通行证20多张。二是加大小额扶贫贷款政策扶持力度。将小额扶贫贷款重点放到支持贫困农户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增收项目上来。2009年已累计发放扶贫贷款1580万元,基本满足了贫困农户发展生产需求。三是大力促进贫困农户就业脱贫。围绕每个有劳动力的贫困农户至少有1人实现转移并稳定就业的目标,泰兴市全面建立了农村贫困农户未转移就业劳动力申报登记制度,逐村逐户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有转移愿望的贫困农户劳动力,根据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免费实行“五包培训”近2000人。对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农户劳动力,在自愿申报、逐级审核、公示确认的基础上,发给《再就业优惠证》3000多份,凭证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四是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低收入农户自主创业。对低收入农户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在工商登记、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经营用地等多方面给予优惠扶持。今年,全市已减收低收入家庭人员创业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00多万元。五是组织市、乡镇机关部门结对帮扶贫困户。全市机关干部共结对扶持2120户贫困户,资助提供扶持资金200多万元。
二、坚持多方挂钩,强化经济薄弱村的帮扶
 至2007年底,泰兴市共有村集体纯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95个,主要采取多方挂钩的办法帮扶经济薄弱村。一是市级机关部门挂钩帮扶。自2008年起,该市积极开展新一轮市级机关部门与经济薄弱村结对帮扶活动。共有76个市级机关部门结对帮扶贫困村,通过扶资金、扶项目、扶技术、扶信息等有效举措,加快经济薄弱村的脱贫步伐。同时实行“不脱贫不脱钩”的挂钩帮扶责任制。一年多来,帮扶部门共支持贫困村帮扶资金328万元,争取市以上帮扶项目40多个,累计项目投入1200多万元。二是村企挂钩帮扶。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参与、政策激励、以工支农、合作共赢”的原则,引导30家有一定实力的工商企业与28个经济薄弱村挂钩帮扶,共帮助经济薄弱村发展高效种养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项目40多个,开展农村劳动力与企业用工定向培训2000多人,积极提供就业岗位890个,支持经济薄弱村新建路道100多公里,桥梁32座。三是政策挂钩帮扶。一方面对企业捐助经济薄弱村建设公益性基础设施或者社会公益项目的资金允许税前列支;另一方面,在安排农村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文体卫生社会事业项目、新实事项目时优先向经济薄弱村倾斜。
三、坚持体制创新,强化经济薄弱乡镇的帮扶
 对于财政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乡镇的帮扶,坚持两手齐抓,同步推进。一手抓造血,着力在增强经济薄弱乡镇发展内生动力上下功夫;一手抓输血,主要是在创新扶持经济薄弱乡镇的体制上下功夫,努力给予经济薄弱乡镇更多的优惠和扶持。市委明文规定对经济薄弱乡镇招商引资发展税源经济项目,三年内,在办理证照、项目用地、小城镇建设规划等方面减免各项行政事业性规费,2009年该市共免收各类规费400多万元。实行发展税源经济与财政结算体制相挂钩,对经济薄弱乡镇三年内继续实行特殊的财政结算体制,做到地方财政增量的绝大部分留成给乡镇。
四、坚持多方联动,强化社会救助措施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支持、个人捐资、社会参与”的原则,探索建立全市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加大教育资助力度。继续做好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家庭寄宿生的生活补助和贫困家庭大学生的资助工作。对刚考入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150多万元进行资助,2009年共资助贫困大学生83个,资助资金达24万余元。二是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个人缴纳部分,凡是贫困农户无力缴纳的,由市、乡镇财政给予补助。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泰兴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社会困难群众救助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范围内的农村困难群众,以及因大病重病或遭遇突发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市、乡两级政府实施临时生活救助,2009年共发放各类救助资金500多万元,涉及贫困农民近200人。四是健全完善农村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市财政逐年加大低保资金的投入,确保在建档立卡范围内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2009年已将农村低保标准从1150元提高到1680元,到2010年低保标准将提高到2500元。五是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奉献慈善事业的浓厚氛围,扩大社会慈善基金规模,目前,市社会慈善基金规模已达800万元,共落实助困救助、助学救助、助医救助、孤儿救助资金近400万元。
(作者单位:泰州市委农工办)

[发布时间: 2010-05-06 ][阅读次数: 288 次][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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