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处理垃圾 清洁农村环境
○叶修堂
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市委书记余欣荣在今年的全市农村工作会上强调指出:随着农民生活方式不断改变,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对农村生活环境要求越来越高。垃圾集中处理是一个改善农村环境的重大举措,是一项基础性工程。近日,笔者深入县区、乡镇、村组,就我市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我市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的新思路、新办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基本情况。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是衡量农民生活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是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余欣荣多次强调要在全市村镇推行“村镇规划”和“环卫保洁”两个全覆盖。从2005年起,全市实施了“百乡动员、千村示范、万庄整治、百万人行动”的村容镇貌整治活动,以“道路硬化、环境美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秩序优化”为主要内容,并对全市80个乡镇的“村容镇貌”整治情况进行了检查排名通报,全市农村垃圾得到了较好的处理,农村面貌得到了较明显的改观。2008年,全市有3217个自然村建立了村庄环卫保洁长效机制,共配备村庄垃圾保洁员4201名,购置人力垃圾清运车3678辆,添置垃圾箱95417个,建设村庄垃圾池5785个,建设村组垃圾填埋场655个,新建垃圾中转站27个。
2.农村垃圾集中处理主要模式。目前,我市农村垃圾集中处理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集中收集填埋处理。如:青山湖区、青云谱区、经开区都积极组织引导城郊村主动与城市衔接,按照城市环卫保洁模式,推行村镇环卫保洁,实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湾里区把农村垃圾集中处理与风景区环境建设管理相结合,对农村村庄、风景区点实行“户集、村收、乡管、区运”的垃圾处理机制,将区里的垃圾统一清运到麦园集中处理。安义县东阳镇枫树刘家村群众积极投工投劳,自筹近百万元进行社区化建设,高标准修建了门塘和下水道,并率先在全县建设了村级垃圾填埋场。二是集中收集焚烧处理。如:南昌县南新乡将收集的垃圾统一由专人将有机垃圾挑选出来,集中焚烧,并将焚烧余留物作为肥料,实现了垃圾有效处理和合理利用。三是集中收集堆放处理。在一些偏远自然村由于垃圾运输成本高,运输经费难以解决,主要采取这种处理模式。
3.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投入情况。当前,各级各部门把农村垃圾集中处理作为当务之急的工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如:南昌县2008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县内主干道给予每年每公里2000元的环卫保洁补助,对主干道两边100米范围内155个自然村2万多户农户给予每户每月3元的环卫保洁补贴,目前已累计投入123.4万元。新建县2008年安排了62.2万元财政专项经费,用于对311个试点村环卫保洁实行专项奖补。湾里区2008年安排了100万元财政专项经费,用于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并购置了1台价值30万元的垃圾清运车,今年区财政安排垃圾集中处理专项资金150万元。进贤县李渡镇北田村为了巩固新农村建设成果,利用外出创业人士捐款,每年斥资2万元聘请了3名环卫保洁员,其中2名负责垃圾保洁,1名负责花卉苗木管护,实现村庄的净化、美化和绿化。
二、当前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农村点多面广,村庄基础条件、发展水平不一,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作仍不乐观。一是建设规划滞后。由于农村居住分散,一直以来没有统一的建设规划,致使布局不合理,没有明显的功能划分,生产、生活区域混杂,人畜混居较为普遍,无地下排污设施,污水任其横流,河流污染较重。二是环卫设施薄弱。主要体现在乡镇垃圾填埋场,中转站建设滞后,全市80个乡镇仅有22个乡镇建立了垃圾中转站,现有的设施已不能满足需要,从而存在垃圾不能及时处理。三是资金保障不足。资金投入不足是制约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的现实问题。这几年,我市对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投入的力度不断加大,但与实际要求相比,资金缺口仍然较大,对乡镇填埋场配套投入明显不足。乡镇是推行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既要承担垃圾填埋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投入,又需承担垃圾中转站的运行、维护和人员工资以及村保洁员的费用补贴,财力难以承受。我市多数村级集体经济主要以农业为主,按照户收、村集、镇运的垃圾处理体系,面临着很大的资金压力,保洁员的工资待遇难以得到保障,垃圾房和垃圾箱设施难以得到建设和更新。四是思想认识欠缺。总体上讲,农民普遍很注重维护好室内卫生,但农民对室外的公共部分的环卫保洁还不是很关心,部分村民卫生意识、环保意识淡薄,存在着随地乱丢垃圾,随地倾倒垃圾的陋习。
三、加强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的几点建议
加快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的步伐,切实改善乡村面貌,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着力。
1.抓好功能布局,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要牢固树立“规划就是财富”的理念,按照城乡统筹,长远发展的思路,根据目前农村的现状和特点,因地制宜地做好规划,并逐步完善和推进规划的实施。在县(区)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村镇规划的指导下,科学规划、系统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站(点),充分利用现有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处理能力,推进城乡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共建共享。要按照县区有垃圾处理场,乡镇有垃圾中转站、有垃圾清运车、垃圾填埋场,边远的行政村或自然村有简易垃圾填埋场的要求,添置和完善环卫设施。自然村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垃圾箱,设立垃圾池,配备垃圾清扫工具和清运车辆。边远和不能将垃圾集中运至乡镇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的村庄,要就近就地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村级设保洁员并建垃圾收集点,部分偏远自然村可由森林防火员兼任保洁员。垃圾填埋场(坑)的选址,要经过规划、水利、卫生等部门参与,选择在村庄夏季的下风口和不污染饮用水、地下水源的地方,距人畜居栖点800米以外,库容考虑10年左右,按照无害化设施要求建设。垃圾屋一般宜建在村庄的下风口,且方便清运,不影响附近村民生活的地方。通过城市环卫向农村延伸,逐步构筑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
2.抓好市场运作,进一步提高处理的灵活性。要继续深化完善“户定点、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的运作模式,实现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网络化。同时,要根据不同村镇经济实力因地制宜地灵活选择自觉收集、义务清扫、有偿包干或物业管理等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多样化模式。要逐步把农村垃圾集中处理中经营性和竞争性项目推向市场,吸引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垃圾集中处理。首先,要合理引入竞争机制。以镇为单位或划块分片,把清扫保洁推向市场,向社会公开招标,实施扁平化运作模式,以实现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的全覆盖。其次,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和行之有效的考评奖罚体系。防止市场主体因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而忽视公共利益,使“脏、乱、差”现象反弹。最后,要积极探索、逐步建立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收费制度。加快形成稳定的收入、投入机制,培育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市场主体,推动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的企业化运作、市场化经营、产业化发展。如:山东省胶州市李哥庄镇引进胶州市瑞欣物业公司负责全镇集镇和农村的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实现了环境与企业双赢的格局。
3.抓好资金筹集,进一步提高投入的多元性。一方面,要将政府投入与市场运行相结合。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城市与农村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公共投入不均现象,农村生态环境资源的“公共属性”,决定政府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中必须发挥主导投资作用。既要注重县、乡两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注重村级集体经济投入力度,又要按照“谁投入、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建立市场化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与环境建设。如:青岛市2006、2007两年,安排了2910万元用于47个乡镇的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系统建设、安排1800万元资金用于30个村庄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建设。另一方面,要将设施共建与服务共享相结合。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大都相对落后,地方财力有限,环卫基础设施相对滞后。因此,可以采取多镇、多村联手共建环卫基础设施,形成“设施互补、设备配套、服务衔接”的垃圾处理系统,以实现设施共建、资金共担、服务共享的目的。
4.抓好习惯培养,进一步提高保洁的自觉性。要积极开展农村思想道德教育、卫生健康知识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创评创建 “卫生村”、“文明村”等系列活动,在创建过程中教育群众,帮助村庄移风易俗,形成文明卫生风尚,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自觉革除陋习,讲卫生、树新风,逐步建立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卫生行为习惯,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加大对开展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手册和在各村建立宣传墙等方式,使广大干部群众切实了解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重要性,让农民真正明白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益处,增强群众自觉参与意识,更好地推进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顺利实施。
5.抓好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管理的长效性。各级要设立专门机构,要有分管领导亲自来抓,要有人员全力管,确保组织、人员、资金到位,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做事、有钱办事,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实现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建立健全居民村民卫生“门前三包”、垃圾简易分类、垃圾集中处理、环境卫生保洁督查考评等制度,确保城镇及农村垃圾处理和环卫保洁有章可循。同时,要建立动态监管机制,运用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随机抽查与集中督察相结合等多种手段,对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作者系南昌市农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