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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家电下乡工作    突出政策拉动效应

○何俊廷 周泾民 史长龙
  

    家电下乡工作是国家围绕“扩大内需,支农惠农”而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拉动国内需求的一项战略举措,是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为了切实把我市家电下乡工作推向深入,我们通过召开区县和企业座谈会、到中标企业了解情况、深入乡村销售网点进行调查等方式,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并就家电下乡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提出建议。
  一、南京农村市场家电下乡具有较大的拓展空间
  南京市有11个涉农区县,75个涉农镇街,农村居民人口209.8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34%,农村居民户数65.94万户,占全市总户数的33.03%。2007年全市农村居民每百户拥有冰箱83台、彩电134台、洗衣机79台、电脑24台、空调69台,分别为城市居民的82.6%、81.3%、77%、30.6%和36.8%。从数据对比看,电脑、空调等新型电器的城乡差距较大,传统三大件的城乡差距不大,主要是型号功能较为落后,如:冰箱以双开为主,耗电量大;彩电以CRT(显像管)为主,还有11.2%的黑白电视;洗衣机则少见全自动和滚桶。近几年来,随着国家“三农”政策和农村“五通”工程的实施,为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奠定了基础。2008年,我市农村居民纯收入为8951元、消费支出为7033元,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3.8%。2008年,我市7个郊区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78.85亿元,增幅达23.9%,高于全市增幅4.2个百分点,占全市比重达35.04%,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因此,我市农村家电市场既有提档升级的结构需求,又有加速发展的迅猛势头,更有潜力较大的拓展空间。
  二、南京家电下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从今年2月1日起,我市全面推广实施为期四年的家电下乡工作。根据1月19日江苏省家电下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江苏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的密切配合下,在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家电下乡工作起步快、进展顺、成效明显。截止到5月31号,全市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0403台(件),销售额1929.15万元。从前四个月销售量看,呈现逐月上升的势头。主要做法: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健全组织领导。家电下乡是党和政府着力推行、全国上下高度关注的一项声势浩大的民心工程。各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能够从“保发展、保民生”的大局出发,充分认清家电下乡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把家电下乡工作作为今后四年为民办实事、消费促发展的重要抓手,快速推进,狠抓落实,力求实效。市、区县两级都制定印发了家电下乡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市长、分管区县长为组长的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或推进组,统筹领导家电下乡工作,对商贸、财政、工商、质检、公安、税务、宣传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职责分工,建立了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和严格的工作问责、绩效考评制度,为我市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加强系统培训,夯实工作基础。一方面,为了及时开通网上系统,我们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完成了11个涉农区县商贸、财政部门、75个涉农乡镇(街道)财政所、首批20家中标企业和535个备案网点近千人次的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工作,确保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信息及时准确录入信息系统。另一方面,根据《南京市家电下乡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细化和明确分工,将职责落实到部门、工作落实到个人。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加强情况统计上报,健全联合执法体系,努力开创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强化考评机制,重点推行家电下乡“双百分”考核办法,以经常性管理和定期抽检巡查相结合,加强工作检查,及时通报情况,推动我市家电下乡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进行。
  三是广泛宣传发动,实施宣传下乡。自启动以来,我市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造舆论,营造氛围。一方面,将乡镇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明确赋予乡镇、行政村(社区)以宣传职责,通过在镇街甚至农家外墙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在行政村和社区设置政策公示栏,组织“大篷车”到农村宣讲、散发宣传单,向农户邮寄宣传单等形式,让宣传工作深入乡间村头、进入千家万户,让农民不出村、不进城也能了解到家电下乡政策。另一方面,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针对农民一怕买贵了,二怕买假了,三怕买过之后没人管了的“三怕”心理,突出加强家电下乡产品的价格、质量、服务以及消费维权的宣传解读,让农民知道,买家电下乡产品不仅能得补贴,而且在价格、质量、售后服务和消费维权上均有保证,真正让农民群众认同政策、踊跃购买。
  四是严格网点备案,加强网点管理。我们专门印发了《关于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的通知》,各区县商务部门坚持标准、严格审核,确保销售网点能够承担家电下乡销售任务。我市首批备案通过的销售网点535家,覆盖全市11个涉农区县和75个涉农乡镇(街道),并于4月3日将首批备案网点刊登在《南京日报》和区县报纸上向社会公布。同时,加强监督管理,推行标准化建设,督促销售网点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一方面,规范网点建设。督促网点严格落实店内布置的“六有”要求,统一宣传口径、统一价格操作、统一产品标识、统一服务标准,方便农民了解流程、辨别产品、放心购买。另一方面,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经常性的巡查和不定期的抽检制度,联合工商、质监和物价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12315(工商)、12365(质监)、12358(物价)等投诉举报体系在家电下乡工作中市场监管作用,坚决维护家电下乡的政策声誉和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是加强营销指导,扩大销售规模。我们多次与销售企业沟通,督促企业搞好产销衔接、抓紧组织货源、保障网点供货,并专门走访了苏宁、五星、国美等企业,要求企业充分利用资源和渠道优势,加大采购和督办力度,合理配置供货配比,不断丰富品种结构,确保产品不脱销、不断档,确保农民买得到、买得全、买得好。积极引导企业加大营销力度,开展让利促销和服务下乡活动。组织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组织牌子硬、质量优的产品,在农村“逢集赶市”时,组团下乡,集中销售。对于出行不便的偏远地区,采用大篷车的方式走村串户、送货上门,积极扩大销售范围,努力扩大销售规模。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国家“三包”规定和家电下乡服务承诺,深入开展“送服务下乡”活动,不断完善农村配送体系和售后服务网络,确保家电下乡产品做到“送货到家、安装到家、维修到家、服务到家”,努力让农民买的实惠、用的放心。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家电下乡相关政策的几点建议
  我市家电下乡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新政策必然带来了新情况,新工作必然会出现新问题。对此,我们认真进行了调查研究,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难点进行了分析,并就完善家电下乡政策提出了初步建议。
  建议之一——针对市场价格波动快、各地区消费水平不一样的现状,建议放开家电产品品种、价格,让各地不同消费水平的农民有充分选择的空间。
  就家电下乡的政策本义而言,其最终目的是“农民得到实惠,企业得到市场,政府得到民心,经济得发展”。但现行的指定产品、指定网点和设置中标区域、最高限价的运行方式,相对于市场千变万化的波动性,其拉动作用和杠杆效应有削弱之虞。同时,由于国内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均衡,东、中、西部农民收入存在着较大差距,造成农民的消费观念有差异、消费水平有高低。而下乡产品在限价上全国一刀切,又偏重于中低档的定位,虽然拓展了中西部家电市场从无到有的消费需求,但难于适应东部沿海地区升级换代的市场需求,导致下乡产品在经济较发达地区缺乏吸引力,市场反应较为冷淡。从我市下乡产品的实际销售情况看,冰箱因其定位适中,销量超过六成,而彩电、洗衣机和手机因限价偏低,大屏液晶、滚桶洗衣机、3G手机等农民想买的买不到,低端的产品又少有人买,通过扩大销售拉动需求的效果必然打了折扣。
  为此,建议采取放开家电产品品种、价格的限制,按照限制每户补贴最高限额的办法,让农民有更大的自由选择家电,在其经济实力能够承受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享受到国家的惠农政策,又能引进市场竞争、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政策应有的拉动效应。与此同时,也解决了目前家电下乡产品品种不多、价格单一、产品档次不高、货源紧缺与标识卡的识别等一系列问题。
  建议之二——针对补贴程序复杂,导致农民补贴兑现难的现状,建议简化补贴流程,改销售、补贴两条线运行为真正的一站式直补。
  根据现行的家电下乡兑付补贴程序,购买人先要在经销点登录信息,再携带购货发票、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储蓄存折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乡镇财政所备案通过后,最后由县财政局复核兑付。这一程序的设置让许多文化并不高的农村消费者感到不便。要是手续资料不全,或是赶上办事人学习开会不在岗,就得多跑两、三趟,一是浪费了时间精力,二是花费了不少路费。买一台家电下乡产品,补贴金额也就一、两百块,不仅路费要花去三、五十块,还要等上一个月时间,既麻烦,又不值当。因此,有的农民在购买了手机、小电视等低价格产品后,由于补贴金额小,购买者嫌麻烦,不愿领取补贴。还有人数众多的在外地打工的农民工,跨省买的领不到补贴,省内异地购买的还得回户籍地申领,往往是有心购买,却望程序而却步。
  为此,建议在确保防止骗补、漏补的前提下,采用销售、补贴两条线合一的办法,由销售网点一次录入、财政部门审核发放或销售网点现场垫付、财政部门定期结算,减少农民登门办理手续的次数。也可以适当组织实施集中销售、现场录入、现场审核、现场发放的“一站式”服务,让农民得到的实惠当场能够看得见、摸得着、拿得到。
  建议之三——针对农民身份认定难,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难以把握的现状,建议放宽补贴范围,提高家电下乡政策的普惠度。
  由于江苏省于2003年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城市和农村人口均统称为城镇居民,已无法从户口来判别农民身份。目前实际采取的判别方法主要有看住址、查“一折通”、开证明等方法。尽管三种方法可以互为补充,提高判别的准确率,但并不能保证百分之百,也不能涵盖全部农民。首先,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使得以前的某乡镇某村组变成了现在的某街道某居委会。其次,只有粮农才有“一折通”,而菜农、渔民、失地农民等无从判别。最后就是开证明,一方面,由于因户籍改革,乡镇派出所无法判定而难开证明;另一方面,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证明,既不具备权威认定资格,且人情因素和随意性大。因此,目前采取的判别方法既不权威,又不准确,既不能防止冒领,又可能出现漏补,也容易引发购买者、经销商和政府之间的矛盾。
  为此,建议一方面,在已经实行户籍改革的省份或地区,可以按涉农的行政区划来划定补贴对象,另一方面,可以把城市里的低收入居民,如城市低保居民纳入为补贴对象,进一步放大家电下乡“普惠于民”的政策效应。
(作者单位:南京市商贸局,何系巡视员)

[发布时间: 2009-09-11 ][阅读次数: 261 次][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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