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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酵母工程” 促进农民增收

黎金保

  所谓实施“酵母工程”,就是借用生物学上关于酵母菌可致有机物分解发酵的原理运用到农村经济的实践中。我们在全县选择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农业科技示范能手和农村致富能人作为“酵母”,由县乡两级财政和金融机构投入一定的启动资金作“酵母”资金,依靠政策引导、资金投入、科技扶持、司法服务、考核管理、奖惩挂钩的机制,培植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特色和档次的农业经济增长点,并示范、带动和辐射周边农户调整农业结构,全面增加农民收入。
  
  安徽芜湖县位于长江下游南岸,素称“鱼米之乡”,土地构成为“八分土地二分水,三分岗丘七分圩”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但长期以来,农业资金投入与科技投入“两个不足”并存,国内市场开拓和国际市场开拓“两个不力”并存,农民素质和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两个不高”并存,以及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产经营档次“两个过低”并存。于是,芜湖县委县政府从1999年开始,运用激励机制,按市场化运作,创造性地组织实施了“酵母工程”。
  
  一、实施“酵母工程”的基本做法
  
  第一,发布《通告》,广告农民。用通俗易懂的农民语言编印《芜湖县“酵母工程”通告》,并在人流集中处广泛张贴、在广播电视上反复播放、在县报上连续刊发和召开布置会、设置咨询点、开通宣传车等方式,全面宣传“酵母工程”实施的目的、意义和申报的程序、要求,广而告知农民,最大限度地激发农民的参与热情。农民根据《通告》内容,自己外出寻找项目和技术依托单位(个人),依据市场行情分析和项目资金筹集情况,自行确定适宜的开发经营项目,并向乡镇农经站提出申请,领取《“酵母工程”示范户申报表》。在农民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乡镇到户核查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市场前景,并依据核查情况,筛选优势项目推荐报县。
  
  第二,组织专家,封闭评审。县里建立专家库,制定《芜湖县“酵母工程”项目评选办法》。评审时,首先从专家库中随机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水产、畜牧、林果、蔬菜等专业“专家评审组”,采用高考阅卷的办法,封闭申报户名单,由专家评审组根据《评选办法》,实行百分制评分,然后按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实施项目。为确保评选质量,专家封闭评审的结果先在县报、广播、电视上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让群众知情,请群众把关。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县“酵母工程”办公室会同监察局立即上门复核,情况属实的取消资格,追究核查人责任。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认定为“酵母工程”示范户。为将示范户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项目实施采取合同管理,即由县“酵母工程”办公室、乡镇农村经济综合服务站与示范户三方签订《“酵母工程”合同》,合同由县公证处公证,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现场发放“酵母”资金。县财政设立专项“酵母”资金,用于示范户启动项目。县财政按每户扶持1500~2000元,乡镇财政按每户配套500~1000元,共同设立“酵母工程”资金专户,县乡财政资金预先存入专户,在授牌大会上将扶持资金现场发到示范户手中。示范项目启动后,县乡两级联合管理。乡镇每季度至少上门辅导一次了解示范项目是否按规定内容、规模实施,督促检查项目实施进度、自筹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台帐建立情况、带动效益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填报《“酵母工程”示范户项目实施信息反馈卡》,报县“酵母”办。县委县政府每年安排一次督查活动,县人大、政协每年组织一次视察活动。县“酵母”办安排专人跟踪问效,全程服务。
  
  第四,项目到期,组织验收。示范户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一周年,期满即行验收。首先由乡镇进行预验收,然后由组织正式验收,合格示范户的初步名单确定后,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认定为合格示范户。根据“酵母工程”公证合同,凡示范户自身项目实施好,并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内带动本县10个以上农户相应调整农业生产经营结构,经验收合格的,县乡财政扶持的“酵母”资金全部予以奖励;带动5~9户的,扶持资金奖励一半,另一半收回;对达不到要求的示范户以及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其它不按要求操作的农户,取消其示范户资格,及时依法追回扶持资金。当一般示范户发展成合格示范户,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负责管理,县级重点抓规模户以上的管理,由政府制定再优惠政策,引导鼓励示范户向规模户、卫星户群、专业村发展。
  
  二、“酵母工程”的主要成效和意义
  
  “酵母工程”从1999年开始至2001年底,经过3年的实践,按照“培育示范户,壮大规模户,发展卫星户群,建立专业村”的发展“四步曲”,从6725个自愿申报户中共评选出3批952个示范户。其中,第一、二批示范户经过发展壮大,有65户成为规模户,形成1户带动50户以上的卫星户群30个,建立专业村15个,带动1??2万农户相应调整生产经营结构,开发名、特、优、新农产品356个,示范推广高效种养模式72个。县乡两村财政投入260万元,协调农村信用社贷款扶持1388万元,引导“酵母”户投入资金4720余万元,政府导向性资金投入带动比达1∶24,带动周边8700多农户调整产业结构。粮经比由1998年的59∶41调整为2001年的53∶47,种养比例由49∶51调整为46∶54。“酵母工程”给农民收入带来明显增加,2001年度,已受益的“酵母”示范户年纯收入户均达到2??1万元,高的达30多万元,全县新增纯收入5347万元。2001年,全县农户来自于“酵母工程”的纯收入,人均达到220元。通过实践,我们认为实施“酵母工程”对于发展农村经济,致富农民具有可操作性的现实作用和意义。
  
  第一,调动了农民调整农业结构的积极性。“酵母工程”以政策激励、跟踪服务、宣传表彰等措施,吸引了广大农民以当示范户为荣,以示范户为榜样,掀起了调整结构的热潮。农民
纷纷走出家门,拜亲访友,跑科研单位和农技部门,学习新技术,寻找好项目,收集市场信息,有效地解决了农业结构调整原动力不足的问题。
  
  第二,发挥了致富能人示范带动作用。“酵母工程”通过示范户的现身说法、技术指导、销售服务、股权合作、成立专业协会等措施,把农村致富能人由原来的自发示范,转变成可操作的主动示范,使农村致富能人不断涌现,能人效应不断扩张放大。
  
  第三,形成了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酵母”资金克服了过去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起到了“四两拔千斤”的作用,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带动了农民及全社会对农业的生产性投入。
  
  第四,促进了农村生产要素优化组合。“酵母工程”以农村能人为主体,推动农村资金、土地、科技、人才、信息等生产经营要素的优化组合与合理流动,使生产经营要素不断向农村致富能手聚集,产生规模效应。
  
  第五,推动了区域特色经济的形成和发展。示范户对市场信息反应灵敏,有一定的市场营销经验,能够以变应变,较好地实现了生产与市场的衔接。目前,全县由示范户带动开发的畜禽、水产、经果林、苗木、瓜果、蔬菜、中药材、食用菌、特色种植、特种养殖等十大类名特优新农产品达314个,正经历市场的筛选,已逐步形成区域性特色产品、特色产业。
  
  第六,加速了政府职能的有效转变。“酵母工程”通过建立农业结构调整的市场化机制,加速了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职能的转变,实现了由主要依靠行政命令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向主要依靠市场引导和典型示范转变。
  
  三、“酵母工程”的发展态势
  
  为了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芜湖县正在将已成功运作了三年的“酵母工程”推向新的发展阶段。运用“酵母工程”工作机制,引导农业向规模化发展。从“培育示范户、壮大规模户、发展卫星户群、建立专业村”的以户作为“发酵”点转向以专业村为“发酵”点的规模扩张,实现示范村镇、规模村镇、卫星村镇、专业县的规模化经营。今年,芜湖县根据国内外市场预测和对县内产业比较优势分析,决定把苗木花卉作为全县农业的第一支柱产业做大做强,以清水镇苗木花卉专业村为“发酵”点,向全县扩张,形成10万亩以上的苗木生产规模。通过“酵母工程”,创立农产品品牌。在发展名特优农产品的同时,加速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按照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生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尽早注册农产品商标,如清水苗木、易太葡萄、六郎河蟹、湾址蔬菜、陶辛青虾,创立一批“酵母工程”的品牌产品。以“酵母”能人为核心,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一方面,以农村能人大户牵头,以“酵母”示范户为中坚力量,组建各种类型、辐射不同区域的农民专业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并逐渐引导协会向以股金为纽带的专业合作社过渡。另一方面,积极培养农村经纪人,形成一支强大的上联国内外市场,下联千家万户的农村经纪人队伍,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引导“酵母工程”向纵深发展,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按照产加销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原则,积极向农业生产的后续产品、产业拓展,培植龙头企业、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通过“公司+农户”等模式,以市场为导向,以利益为纽带,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加速全县农村经济的大发展。
  
  据测算,到2002年底,“酵母工程”可使芜湖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约600元,继续保持在安徽省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领先水平。

  (作者单位:安徽省芜湖县农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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