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今天天气: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联系我们

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三轮农村实事工程的通知
宁政发【2009】1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办发〔2009〕3号文)要求,结合南京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全面完成前两轮农村八件实事的基础上,从今年起,组织实施农村人才工程、农民健康工程、农村社区服务工程、农村文化工程、农村环境工程、帮促攻坚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及农村社会保障工程等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
   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建设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大局,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让农民群众得益受惠的关键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的重大意义,抓紧制定规划和具体方案,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落实建设资金,完善配套政策,全面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市农村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年底前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实事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市政府,确保实事工程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1、农村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2、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
      3、农村社区服务工程实施方案
      4、农村文化工程实施方案
      5、农村环境工程实施方案
      6、帮促攻坚工程实施方案
      7、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8、农村社会保障工程实施方案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发布时间: 2009-08-10 ][阅读次数: 999 次][字号:]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外文网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帮助
版权所有 中共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技术支持 南京先行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苏ICP备05083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