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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郊县经济发展的意见

宁委发[2003]24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推进郊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确保实现全市“两个率先”的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快郊县经济发展制定如下意见。

  一、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把郊县工作放在全市更加突出的位置

  1、提高加快郊县经济发展的认识。我市郊县已总体达小康,但这种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城乡二元结构还比较突出,郊县与先进地区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在郊县,没有郊县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市的全面小康;没有郊县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市的现代化。当前,郊县经济发展面临着十分有利的条件,市委、市政府对郊县发展高度重视,国内经济正处于新一轮的加速发展期,世界制造业大规模向长江三角洲地区转移,沿江开发步伐加快,等等。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十六大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把加快郊县经济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作为富民强市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
   
  2、明确郊县在全市发展中的战略定位。当前全市经济增长的格局,已从主要依靠城市拉动向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动转变,郊县经济发展的潜力越来越得到显现。根据这一发展趋势,郊县未来发展的新定位是:成为做强南京经济实力的重要增长极,特别是要成为工业发展的主战场,为全市做大经济总量、增强综合竞争力作出更大的贡献;成为做大南京城市规模的组合板块区,建立郊县新型城镇体系,实现县城、中心镇与主城区、新市区协调发展,梯度辐射,功效互补;成为做优南京城市功能的服务大平台,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把郊县建成科技教育新基地、商品物流集散地、旅游度假休闲地和环境优美的居住地;成为做美南京城市环境的绿色生态圈,建设“绿色南京”工程,推动郊县农业向生产、生活、生态多功能转变。
   
  3、确立今后一段时期郊县发展的目标。按照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提出的“两步走”的总体构想,郊县预期发展目标是:到2005年,郊县域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3000美元,力争达3500美元;到2007年,郊县域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4000美元,力争达4500美元,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比较富裕,镇村面貌明显改善,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此基础上,再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争取在2015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4、落实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总揽全局,统筹城乡国民收入再分配、生产力布局和资源配置、城镇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扩大开放,加快推进农村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郊县城市化进程,不断提升郊县经济总量,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郊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跳出农业,着力发展壮大非农产业,尤其把工业化作为郊县发展的第一方略;跳出农村,着力统筹城乡资源配置,打破城乡分割,促进要素对流,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跳出农口,着力提高农村工作组织程度,协调方方面面力量支持郊县发展,不断提高服务效能。

  二、进一步加快郊县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

  5、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加快郊县工业化进程。以沿江开发为契机,走新型工业化的路子,培育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群,构建郊县制造业基地。着力培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壮大郊县工业。坚定不移地推进郊县工业园区化,集中力量做大做强省级以上郊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级重点乡镇企业园区。进一步放手发展私营个体经济。大力发展郊县旅游业、房地产业和商贸流通业。到“十五”期末,郊县非农产业比重提高到90%以上。
   
  6、大力推进“科教兴农”和“绿色南京”工程,深化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从大城市郊县农业的特点出发,拓展延伸农业功能,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精心组织实施“绿色南京”工程,每年新增林地20万亩,2010年全市有林地面积达到26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30%,形成圈层式、放射状,心、环、网、片相交融的现代城市林业体系。扶持旅游农业发展,对经农业和旅游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旅游农业示范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参照同级龙头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大力推进科技兴农,提高完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水平和运行机制,采取“一区多园”模式规划建设“南京现代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要高标准规划设计,建成农业科技研发、成果孵化及向郊县辐射转移的平台;各专业园区要进一步优化布局、提档升级。加强对江宁奶牛、浦口苗木、六合蔬菜、溧水林果、高淳水产及食用菌等产业的规划和引导,尽快形成优势产业区。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培育农业市场竞争主体,2005年全市县区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达到80家。推广普及农业标准化,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抓好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市场准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7、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按照南京都市圈建设要求,结合郊县开发区、乡镇企业园区建设,完成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突出中心镇建设,重点强化淳溪、永阳两个县城和各郊区政府所在镇街的城市功能,建设一批经济强镇和文化名镇。进一步提高农业基础设施水平,改善生态环境,完成长江二期整治、红山窑闸拆建等重点水利工程,力争尽快实施滁河流域治理工程;坚持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农业主导产业基地工程,力争治理规模每年达到10万亩以上。继续实施农村道路“灰黑化”、电网设施、饮用水改造和污水处理工程,加快通讯、电子信息网络、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增加财政投入,多方筹集资金,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推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尤其要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加强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加强农村劳动力教育和培训,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十五”后三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每年新增5万人以上,实现户均1人以上非农就业,村均百人以上异地就业,外出劳动力人均年收入达8000元左右。
   
  8、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面发展开放型经济。抢抓国际制造业中心向长江三角洲转移的机遇,积极引进外资大项目,“十五”后三年郊县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50%以上。顺应国内资本梯度转移趋势,继续加大吸引南方资本和城乡资源对接力度,郊县每年吸引内资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100亿元,实际到位资金不少于40亿元。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范流转,吸引民资、外资、工商资本开发农业。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自营进出口权,千方百计扩大出口。加强外向型人才的培养,组织农口和郊县干部进行专门培训。
   
  9、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大力经营农村资源。推进农村社区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让农民拥有集体资产人格化的所有权。探索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和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入股,以征地款入股的方式有条件地参与经营性项目的开发。推进区县属工商企业改制和乡镇企业不动产改革,逐渐将区县和乡镇集体企业的集体资产退出,推动股份合作制企业向公司制企业和私营企业转变,降低门槛,鼓励业主买断厂房、电力设施和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对财政扶持项目推行公开招标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对社会公益事业设施、小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实行市场化运作,吸引多元投入;对中小企业关键技术实行招标攻关,扶持郊县工业主导项目和骨干企业的发展;市计划、科技、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郊县科技项目的扶持。深化和完善农村信用社改革,全面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

  三、进一步加大对郊县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

  10、扩大郊县经济发展自主权。市属两县内的建设项目,均由所在县根据经批准的城市规划进行审批。江宁、浦口、六合三个新区,“十五”期间仍实行县级经济管理体制。市属各郊区范围内的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和市级重点乡镇企业园区的所有生产性建设项目,可根据经批准的控制性详规,经市政府授权委托由省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或市级重点乡镇企业园区所在区政府进行审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类项目规划管理及其法律责任由区县承担。
   
  11、加大对郊县财政支持力度。市和县区两级财政支农资金严格执行“两个高于”的政策,预算内用于农业支出计划安排和实际完成数的增长幅度,必须分别高于财政总支出计划安排和实际完成数的增长比例,对支农资金支出予以优先增长,增长部分重点用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转移农村劳动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等。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统筹布局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今后,市级财政每年新增的教育、文化、卫生支出预算安排,重点用于改善郊县欠发达地区社会事业落后的状况。财政体制改革后属市本级的企业整体搬迁到郊县,实行属地纳税,年终向市解缴,其中增值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上一年为基数,增量留成部分按50%比例通过转移支付补助所在区县。
   
  12、大力盘活郊县土地资源。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股份合作、招标经营、租赁承包等形式,搞活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经营,引进生产性项目,发展集体经济。对各类农业种养殖项目及直接配套用地,可视为农用地。对市级重点乡镇企业园区的市政和公用配套设施用地,可按工业项目用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各个园区的不同情况,报经市政府批准,可拿出适当的建设用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所得土地收益全额返还,专项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每年新增的用地计划,要确保郊县小城镇和各类开发园区建设的需要。
   
  13、整合做大郊县重点开发园区。发挥国家级开发区的品牌效应,带动一批县区开发区建设和招商引资,将溧水经济开发区、高淳经济开发区、禄口华商科技园、江宁科学园作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配套协作区;栖霞经济开发区、雨花经济开发区作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配套协作区;浦口经济开发区、珍珠泉旅游度假区作为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配套协作区;六合经济开发区作为南京化学工业园的配套协作区。同时,各市级重点乡镇企业园区也按区位和行业与相关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建立配套挂钩关系。市级重点乡镇企业园区周边镇街工业区,经市批准后可作为该园区的配套协作区,享受市级重点乡镇企业园区的优惠政策。
   
  14、积极扶持郊县工业发展。逐年增加乡镇企业扶持发展资金,着手组建郊县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培育和发展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依托金融机构,实行市场化机制运作的融资服务体系,努力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帮助。积极吸引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较好、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落户郊县。凡新办的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以上、经营期超过15年,经市政府认定为重点项目的,从正式计征年度起,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五年全额补助、五年补助50%,其上缴的增值税三年内每年补助地方留成部分的50%;一次性增资超过1000万美元的,按增资比例计算的新增所得税、增值税比照上述办法执行;增资比例超过50%的,所得税比照上述办法执行。凡实际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新办私营和股份制工业企业,投产后两年内上缴的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对企业实施补贴。对投资超过3亿元或3000万美元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更优惠的政策。
   
  15、用足用好各类人才资源。积极吸引各类优秀外来人才到我市郊县创业发展,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可根据本人意愿,由市人事部门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和代理人事关系,户口可落在市区,有居住条件的,其配偶及子女可在市区登记常住户口。鼓励各类科技人员在我市郊县转化科技成果和进行科技创业,以技术转让方式转化的科技成果,可从技术转让净收入中提取20%以上用于一次性奖励。对市属单位科技人员和郊县基层干部带头创业的,三年内保留原身份、工资和职级不变,如遇原单位机构改革和改制,按单位同类人员处理;也可实行兼职兼薪的多元化分配制度。加强和改进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合理界定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服务职能,实施分类改革,“稳定公益性,搞活经营性”,将镇街农经、农技推广服务等公益性机构的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把经营性服务机构全部推向市场。
   
  16、帮促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排出一批经济欠发达镇,由市领导牵头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分别组成帮促工作组开展帮促工作,重点培植新经济增长点,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四、切实加强对郊县工作的领导

  17、进一步提高农村工作的组织程度。加强党委对农村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力量配备,选拔政治坚定、熟悉农村、对农民有感情、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岗位。切实关心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对郊县农村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考核。市级机关各部门都要树立全局观念,营造有利于郊县加快发展的氛围,努力做好对郊县经济发展的协调、指导、服务和管理工作。
   
  18、稳定完善党在农村的一系列基本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业投入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尊重农户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落实土地政策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做好土地流转工作,提高土地利用率。严格执行农村税费改革有关政策,最大限度减轻农民负担。坚持“多予、少取、放活”,采取综合措施,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19、坚持实干为民,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各级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政策意识和法制意识,加深与农民群众的感情,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农户调查研究,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有机结合起来,坚决反对浮夸作风。
   
  20、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做到“三个文明”一起抓。切实抓好以农村党支部为重点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推进村干部“双带”工程。深入实施村务公开和镇街政务公开,健全农村选举制度和议事制度,扩大基层民主管理。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抓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传播先进思想、先进文化和适用科技知识。坚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低生育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
   
  市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03-05-29 ][阅读次数: 3216 次][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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