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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配备专职统计员  加强合作社统计监测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日常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动态,六合区在各镇街配备专职统计员,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信息统计监测分析工作。一是建立网络,加强统计力量。该区在全区16个街镇均配备了专职统计辅导员,做到每成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有一个街镇辅导员全程指导服务,确保成立一个、辅导一个、登记一个、统计一个、规范一个。二是加强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分别对街镇经管站专职辅导员、合作社统计人员和合作社负责人进行培训,增强服务能力,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先后举办街镇农经站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培训班1次,农民专业合作社统计人员培训班2次,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培训班1次,培训人员近300人次。三是健全台账,规范统计行为。实行统计季报制度,街镇专职辅导员每个季度定期收集整理合作社统计报表,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填报的各项数据进行审核录入,并整理形成台账,同时还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各合作社规范统计台账。今年,该区新增成立专业合作社52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累计达95家,其中专业合作社82家,协会13家。拥有会(社)员8500多户,其中:专业合作社3700多人,专业协会4800多人。

(六合  辅导站)  

 

雨花台区“五平台”抓实民生工程

 

   一是搭建低保救助平台。建立低保对象信息库,通过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帮助有条件的人员实现自我脱困。二是搭建残疾人救助平台。组织开展“一助一”扶残助残及特困残疾人家庭扶助工作,形成政府托底、单位支助、社会关爱、亲属养护的救助机制。 三是搭建独居老人救助平台。利用邻里互助、结对帮困、定向援助、特别救助等方式,使小区独居老人生活稳定,并定期进行体检。 四是搭建特困家庭子女救助平台。定期组织开展“手牵手、一帮一”帮扶结对活动,依托社区爱心超市、党员互助等多方募集帮困助学基金,对考取重点大中专院校的特困家庭子女给予物质奖励。五是搭建优抚对象帮扶平台。采取帮扶人员“登门入户看一看,生活情况聊一聊,社情民意访一访,党的政策谈一谈,困难之处帮一帮”等措施,让优抚对象们感受到社区大家庭的温暖。

(雨 花)

 

江宁区谷里街道加快综合农业园建设

 

   谷里街道围绕建设都市特色农业示范区的发展定位,加快推进石坝、向阳社区的综合农业园大棚特色种植项目建设,优质高效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初具规模。一是牵头服务。以“靓绿”农产品公司为龙头,实行项目分解责任制,下设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加工营销等小组,为种植户做好全方位服务。二是配套设施。投入资金60多万元,新建硬质排灌沟5450米,农桥7座,小涵闸31个,清理水利土方10万方,完善内部配套设施建设。三是推广绿色化。积极推动农业产品绿色化,投资100多万元新建了150亩的大棚种植防虫网,实现蔬菜种植全程无农药、无污染。无公害蔬菜利润比普通大棚蔬菜提高两倍,有效带动当地种植农户的增产、增收。目前,大棚种植区面积已达4060亩,计划再用3-5年时间建成万亩农业综合观光园。四是做好培训。近期,农服中心组织种植户举办了2期高效设施蔬菜技术培训班,参加人数达180多人,无公害种植技术得到普遍推广。

(江 宁)

 

溧水县东屏镇“三项措施”促进镇村经济发展

 

   一是拓宽就业渠道。建立农户基本状况资料库,通过扩大特种养殖等特色产业规模,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分类搞好“订单式”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狠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围绕苗木、蔬菜、特种养殖等产业,走“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路子,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引导已建成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产销衔接。三是利用商标品牌促发展。发挥“环湖”牌有机蔬菜品牌优势,做大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吸收农户加入,由合作社统一安排生产,提供技术指导,统一产品销售。            

(溧 水)

 

浦口区石桥镇以制度化帮扶促农民增收

  

  一是干部帮扶。明确“干部帮扶”具体措施,采取“干部包户” 、“一对一”帮扶等形式,合计帮扶低收入贫困户265户,实行定期检查,年底考核,保证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全覆盖。二是产业帮扶。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带动低收入户通过发展高效农业实现增收。截至目前,通过养殖提供岗位80多个,通过种植提供岗位110多个,带动约150多户种植茶叶、分葱,养殖草鹅、草鸡等,实现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三是就业帮扶。以镇劳动与社会保障服务所为中心,各村居成立劳动保障站,多渠道解决低收入户就业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就业培训,安排低收入农户就业80余人,确保了每个低收入农户家庭1个就业岗位。四是资金帮扶。鼓励农业大户、龙头企业、镇村干部为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提供小额贷款担保,2009年,全镇通过扶贫协会投放贷款资金503万元,对低收入农户按实际贷款进行全额贴息。五是政策帮扶。对低收入农户承担的工程水利费等实行直接补贴,将月人均收入低于200元的农户纳入低保;免除低收入农户家庭医疗保险费,实行大病补助;对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就读本科、大专、高中分别进行3000元、2000元、1000元的资助,解决低收入农户实际困难。

(浦 口)
2009年10月27日

[发布时间: 2009-11-01 ][阅读次数: 1657 次][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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