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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农工办推动“四大合作”  促进农民增收

 

  今年以来,市委农工办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郊县工作会议精神,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全市“保增长、促转型”目标,以“四大合作”为载体,促进农民增收,狠抓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季度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4205元,同比增长11%。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稳步推进。今年围绕新发展200家的目标,坚持“边发展、边规范,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提高”的原则,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导、服务和扶持,促进其健康、规范、有序发展。一是促规范。继续开展市“五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工作,通过专家评审,选出50家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进行命名,引导其规范发展。同时还优选出9家,申报省级“四有”示范合作社。举办多期合作社财会人员培训班,普及新会计知识,规范财务行为。二是抓扶持。在落实常规扶持项目的基础上,今年重点通过贴息担保贷款,解决合作社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先后在浦口区和溧水县召开了两场“金融机构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对接会”,搭建银农合作平台。三是育重点。遴选出5~10家产业规模较大、带动农民增收较多、运作较为规范、发展前景好的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打造成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典型。目前,高淳县已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联社—高淳县固城食用菌专业合作联社。目前,全市已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81家,总量达到407家,成员总数达4.1万人。
  二、以土地股份合作为导向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今年,围绕推进土地股合作,重点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出台工作意见。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机制的意见》(宁政发【2009】73号),明确了今年“全市连片30亩以上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新增3万亩,土地股份合作社新增50家,对农户带动率和带动效益递增3~5个百分点”的工作目标。今年以来,已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27家。二是加大扶持力度。设立了1000万元的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扶持土地股份合作项目区,引导土地向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集中,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扩大土地流转规模。同时,实行土地流转最低保护价和片区指导价制度,保护农民合理收益。三是建立流转市场。市级层面,已委托网络公司搭建土地流转信息网站,为土地流转提供信息对接和政策服务;区县层面,六合区正在筹建全区范围的信息发布平台;镇街层面,六合竹镇镇正在建立土地流转有形市场,浦口永宁、石桥、溧水洪蓝等地也在积极开展土地流转的信息服务工作。
  三、全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今年的资产股份改革,力求在数量上有新突破,在质量上有新提高。一是制定下达了年度改革目标。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全年新增50家社区股份合作社的目标,我们自加压力,将目标任务调高到60家,并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郊县。二是迅速摸底,确定改制对象。将省、市、区县“三级”新农村典型示范村和年收入达到一定规模但尚未进行改革的村进行了筛选,确定了今年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重点。今年全市有望成立资产股份合作社70家,新增股民16万人。三是引导创建典型示范社。按照省“五有”标准,引导有条件的村争创省级示范社。四是创新工作方法。将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与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相结合,把成立社区股份合作社作为下达化债补助资金的必要条件,既减轻村集体发展包袱,又引导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四、启动资金专业合作试点。围绕今年新成立6家资金专业合作社的目标,我们在学习盐城等地经验的基础上,着手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并起草了“关于开展农民资金专业合作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由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作为农民互助组织,资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发展将遵循“依托三农、限制区域、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对内不对外”原则。一是坚持为农性。成员以农民为主体,以服务社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为宗旨,谋求全体社员的共同利益。二是坚持合作制。实行民办、民管、民受益、民担风险;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坚持民主管理且成员地位平等。吸纳社员股金、互助金和发放融通资金,严格限制在本社社员内进行。合作社盈余按照章程规定方式,向社员进行二次分配。三是坚持区域性。试点阶段合作社发展社员和资金融通严格限制在一个村(几个村)或一个镇。不得对城市居民和单位开展业务。四是坚持规模适度和风险可控。农民至少应占成员总数的80%;单个成员股金所占比重不超过10%,互助金不超过10万元;合作社总规模不超过2000万元(股金+互助金总额);单个成员融资一般在3万元以下,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目前,全市已初步落实试点单位4家,有2家即将挂牌成立。


2009年5月18日

[发布时间: 2009-05-22 ][阅读次数: 290 次][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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