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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农民负担监测点情况分析

 

   2003年,为使监测点更具代表性,我办对部分监测农户进行了调整,继续在全市选取100个农户作为市级农民负担监测点,汇总资料表明,各地较好地执行了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农民负担得到进一步减轻。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监测点共涉及5县区10个镇14个村,人口364人,计税面积360亩,劳力208个,其中有65人常年外出(跨区县)务工,占总劳力的31.25%,纯农户农闲时也就近打零工。2003年监测点农民人均纯收入4538.8元,其中现金收入4266.12元。农民总收入构成如下:

产业

一产收入

二产收入

三产收入

外出劳务和工资收入

小计

其中:农业

林牧渔

比重%

39.8

20.4

19.4

10

15.5

34.7

 
 
  2、农业税收政策执行较好,农民负担明显减轻。监测点平均每亩农业税及附加55.23元,略低于全市平均55.44元的水平;监测点农户卡内人均负担66元,比上年减少9元,减负12%;各监测户交纳的农业税及附加均没有超出年初方案审批的标准,100户已上交税费占总量的94%,农民税费支出占农民收入的1.5%,占总支出的1.8%。
  3、以资代劳继续下降,“一事一议”筹资严格控制在政策规定的限额以内。14个村中有10个村进行了以资代劳筹款,70户农户平均每个劳动力承担以资代劳款15.13元,比上年减少2.26元,下降13%。被监测的100户中有3个村进行了一事一议筹资,30户农户人均筹资18.23元,低于政策规定的人均20元标准。
  4、经营服务性收费及部分社会负担逐步趋于规范。水利工程水费,平均每亩4.2元,低于每亩5-7元的规定标准;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收费,中学学杂费平均每生每学年968元,项目为杂费、代办费、服务费等;小学学杂费每生每学年638元,项目为杂费、代办费、体检费、保险费、电教费、蒸饭费、自行车管理费等;其他收费项目得到有效控制,100户中没有发现教育集资等收费行为。
  监测点资料表明,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卡内农民负担进一步得到减轻,涉农违规收费得到有效控制,同时监测点农户资料也反映出当前存在的一些卡外负担方面的问题。如:结婚登记收费,被监测的一户领取结婚登记证时共交费385元,其中,工本费9元,婚姻证明卡18元,体检费200元,照相费50元,仪式费30元,纪念卡20元,叶酸(药品)58元;农村建房费,今年有2户建房户,共缴纳各种建房费用10550元,其中缴5440元一户的项目有:选址意见书15元,建设许可证15元,小城镇基础设施费3470元,土地所预收1940元。

 

200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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