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三个发展” 坚持城乡统筹
以城镇化水平的快速提升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
2009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速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之年,是南京市郊县全面达小康的决战之年。我委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村镇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落实城乡统筹,积极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引导农民向新型社区集中,郊县城镇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预计09年末郊县城镇化率将超过67%,主要表现在:
1、“三城九镇”建设快速推进。完成汤泉温泉城15平方公里控详及城市设计、镇域55平方公里休闲绿网、湖熟集镇300亩经营性项目规划等,为城镇建设提供指导。严格按照市政府116号文件规定,全年共落实小城镇建设补助资金5100万元,全面推进了总投资21亿元、共101项“三城九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完成,提高了重点城镇的综合服务功能和承载力。
2、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以11个省级整治示范试点村和3个特色村建设整治为重点,在统筹兼顾当地村级集体和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地方财政的投入能力和社会可支持的前提下,采取适宜基础设施配套和环境整治优先的办法,依据村庄规划,因地制宜地组织实施环境治理,带动全市212个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完成,其中浦口瓦殿、江宁红旗、六和钱仓、溧水傅家边4个村被评为“江苏省康居示范村”,有力地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3、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取得突破。结合农村实际,与有关科研院所加强联系与合作,选择稳定可靠、运行简便、经济节约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引导区县累计投入1600万元,共完成59个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超额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积极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4、村镇建筑节能工作成功试点。根据省政府节约型城乡建设大会的要求,为倡导城乡节约建设,生态发展,推动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配合省建设厅与南林大、南大、东大合作,在江宁区秣陵街道周里村完成了两幢竹木和秸秆板等废弃物复合板材节能环保建筑试点示范工程建设,为村镇建筑节能建设、节约型城乡建设提供了示范。
5、农民集中居住小区建设稳步开展。完成部分村庄建设规划和村庄平面布局规划编制,为农民居住向城镇和规划居民点集中提供指导。强化农村建房管理,规范农民建房审批,引导农民建房建到规划居民点上,逐步将散乱无序的自然村落集中建成地域特色明显、基础设施基本配套的农村新社区。推进20个试点小区建设,累计完成建筑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编印第3套《南京农民康居住宅通用图集》,无偿提供给农民建房选择使用,目前在村庄建设中得到广泛使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相对市区而言,郊县村镇建设相对滞后,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城镇化发展。全市30个建制镇中,真正数得上、有特色、有个性的小城镇不多。当前,南京城乡二元结构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在扩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水平仍然偏低,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恶化等问题仍然存在。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指出2010年的主要任务之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当前,要把重点放在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上。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市委十二届十六次全会也提出了“三个发展”的要求,这些都为我市村镇统筹发展指明了方向,做为全市村镇建设的主管部门,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战略部署,始终把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坚持以城带乡作为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手段,一心一意搞好城乡建设,加快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引导和推进农民向新型社区集中。
未来3年村镇统筹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十六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村镇“三个发展”,变小城镇的简单规模扩大为功能完善提升的转型发展,变小城镇的一般性规划建设为提升品质、塑造特色、精细化管理的特色名镇的创新发展,变强调小城镇的独立建设为积极配合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发展,为适应经济适度超前的城乡统筹的跨越发展。以城镇化水平的快速提升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努力为南京市“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支撑。
基本目标是:根据上述思路,南京市未来3年村镇统筹发展的基本目标是“抓点连线、提升品质、追求环境”,通过3年的努力,集中力量打造汤泉、乌江、八百桥、竹镇、秣陵、横溪、白马、东屏、桠溪、东坝等一批特色名镇和康居示范村,通过加快镇村之间的交通路网建设,加快推进特色镇村市政公用设施一体化建设以及污水、市容、绿化等配套,按照“宜工、宜农、宜商、宜居”的要求,促进农民向特色名镇、新市镇和规划的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的集中,形成一批承载经济、承载民生的镇村。小城镇的主要发展指标在全省达到和保持领先水平。
1、城镇化发展指标:郊县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2012年城镇化水平超过70%。
2、规划水平指标:城镇规划实现全覆盖,特色名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规划编制和管理水平保持领先水平。
3、道路发展指标:加快小城镇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建制镇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0平方米;按照“双30”目标(符合市域城镇规划布局的城镇在30分钟内上高等级公路,30分钟内到达城关镇),加快郊县公路网建设。
4、住宅建设指标:积极引导农民向城镇和农村规划居民点集中居住,力争每年新增农民集中居住区竣工建筑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2012年建制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8平方米,村庄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方米。
5、园林绿化指标:2012年建制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
6、公用设施共享指标:整合城乡资源,加快实施高淳、溧水两县公交通达工程,实现市域公交全覆盖;实施区域供水,加快推进高淳、溧水两县引长江水工程,实现市域供水一体化。加快推进郊县天然气引进利用步伐,提高郊县燃气供应管道化率。
7、环境保护指标:2012年,建制镇生活污水实际处理率超过30%,所有的特色名镇、康居示范村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建制镇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实现“组保洁,村收集,镇(街)转运,县(区)处理”的农村环卫管理长效化、制度化。
8、综合管理和发展指标。到2012年,培育10个“南京市特色名镇”,创建1——2个“江苏省园林小城镇”,打造60个“南京市康居示范村”,创建10个“江苏省康居示范村”。其中: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2010年引导郊县投入不低于5亿元加快特色名镇建设,完善公共设施配套,提高综合服务功能和承载力,完成120个区县级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完成20个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增农民集中居住区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实现郊县城镇化率68%。
主要任务是:按照上述思路和目标,结合农村八件实事、“一区两县”对口帮促、“万顷良田工程”的实施,积极配合市相关职能部门和区县,重点开展五个方面工作:
1、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为城镇建设、农民集中提供指导
一是统筹规划江南江北、主城新城、近郊远郊空间布局结构,完成8个新城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34个新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二是强化特色名镇总体规划的编制,科学确定城镇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三是强化特色名镇详规编制,加强城镇形态设计和历史文化保护,塑造特色名镇的个性特色。四是强化特色名镇规划管理和实施监督,严格按照经依法批准的城镇规划进行规划建设,坚决制止和纠正规划实施中的随意性。五是贯彻“先规划、后建设整治”的法定要求,依照“保护、利用、改造、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强化村庄建设规划编制。
2、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城镇建设、农民集中提供承载
一是加快跨江、跨区域高速公路、国道、省道、轨道交通、桥梁等重大交通设施建设,衔接主城道路框架,完善区域公路网络,串联主城与郊县地区的路网,使得交通基础设施成为郊县经济发展的支撑力。二是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大高特色名镇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为城镇开发园区、工业集中区的发展提供承载,同时通过园区建设带动城镇建设,使得开发园区建设与城镇建设形成良性互动。打造10个镇区人口规模在3万人左右、城镇综合功能完善、人居环境优良,拥有一批有较强区域竞争力的专业化、特色化、规模化的产业集群和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产品的特色鲜明、风格各异、实力较强的南京市特色名镇。
3、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城镇建设、农民集中提供保障
一是以江宁区为重点,对所有的老集镇实施出新改造升级,按照城市建设的要求,提高建设标准和等级,塑造城镇的特色和个性,打造宜居的环境。二是以省市两级“康居示范村”创建为抓手,重点打造一批建设整治示范试点村,提升老百姓的满意度。三是深入实施“绿色南京”工程,加快郊野公园建设,实施村庄绿化,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建设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四是充分发挥郊县各类环卫设施和农村保洁队伍的作用,不断完善农村环卫长效管理制度。五是推进所有乡镇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完成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优化农村社区的人居环境。六是对未列入“十一五”规划、淤积严重、群众愿望迫切的河道河塘,包括圩内的骨干河沟,实施疏浚。
4、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和公用事业建设,为城镇建设、农民集中提供支撑
一是开展长江南京段、固城湖、金牛湖等30个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监管工作,以区域供水规划为引领,发挥市、区(县)公共供水企业主力军作用,加快区县乡镇区域供水能力建设,实现城乡供水联网联供。二是合理整合公交线网,引导城市公交向郊县延伸,完善沟通主城与副城、新城、新市镇的公交线网。三是紧紧抓住川气东送工程建设的契机,加快推进郊县天然气引进利用步伐,提高郊县燃气供应管道化率。四是完成所有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和改造,主要用于村(社区)委员会办公、为民服务、村民文体活动、党群议事等。五是实施农村小农桥和农村泵站改造建设。
5、加快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为农民向农村新型社区集中提供示范
一是加强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逐步完善小城镇集中居住区或农村规划居住点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功能配套,引导农民集中居住,整合郊县城乡生活空间,使集中居住区建设成为我市郊县住宅建设的主要方式。二是加大《农民康居图集》推广使用力度,鼓励区县在农民集中居住区选择使用图集的优秀设计,不断提高农民建房档次。三是加强规划控制,引导农村道路、通讯、信息、能源以及教育、医疗卫生、广播影视等基础设施逐步向规划保留农村居民点延伸。四是做好镇村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衔接,并积极协调配合市国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尽快研究制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宅基地置换等操作性政策,引导农民集中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