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就业 帮促农民致富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努力构建城乡就业大格局,落实富民政策,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去年转移农村劳动力6.87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37.4%;南北劳动力交流7.19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9.8%(其中宁淮交流2.70万人),技能培训3.35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11.7%。为富裕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尽到了部门应尽的责任。主要做法:
一、自觉履行部门职能,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目标管理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按照市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责任制,我们切实履行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摆上位置,纳入大就业格局,统筹协调,狠抓不放。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一名领导专门管,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局党组每月研究一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集成员单位交流一次工作情况,形成合力,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指导。协调建立市、区(县)、街(镇)三级目标管理体系,将全年转移农村劳动力5万人和培训3万人的目标任务逐一分解,层层签定责任书,责任落实到基层。各区、县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也都十分重视,相继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协力抓,做到组织落实、人员到位、分工明确、措施有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以政策支撑为引导,构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新格局
围绕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部署,着眼帮促农民致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我们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出台了符合我市实际的《关于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05]58号),提出了2005年─2007年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其中有组织转移就业率50%以上、每年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20个、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不低于3万人的目标任务。积极构建城乡统筹就业、统筹培训、统筹技能鉴定、统筹社会保障、统筹监督维权的制度。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制定了《南京市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补贴资金市级补助办法》,加大市级财政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经费支持。
三、以就业引导培训,全力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素质
一是构建培训网络。全市已基本建立了由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工会、妇联等多部门共同参与、覆盖全市区、街、镇的市、区(县)、镇三级培训网络,涉农街镇都建立了培训站点,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机制。二是建设实训基地。为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的要求,提高技能与岗位对接的成功率,为农村劳动力实训提供载体,我们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到“一区两县”开展调研论证,与区县政府沟通协商,以当地教学基础比较好、师资力量比较强、实训设备比较全的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为基础,市级财政给予大力支持,安排1000多万元,在高淳、溧水分别建立了农村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六合区实训基地正在筹建中),为实训基地添置了加工中心、数控车床等千余台(件)大型实训设备,大大提高了实训能力。每年可培训中、高级技能人才7950人,可短期轮训 2.05 万人次,既可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技能,也可为当地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培养必要的人才。同时,还首批认定了20家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为农民就近培训提供了便捷的服务。三是开展“订单式培训”。为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就业的稳定性,我们根据市场对务工人员的技能要求,协调10家培训机构和10家企业,签订了电机工、缝纫工等十几个工种约3000余人的订单培训协议,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就业的成功率。为减轻农民转移就业的成本和调动各类培训、职介机构的积极性,我们协调财政部门,从05年起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培训给予补贴,去年市本级共拨付农村劳动力职介和培训补贴483.5 万元,职介成功3.8万人 ,培训4.14万人,培训后转移就业率达80%以上。
四、摸清人力资源状况,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针对性服务
一是组织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按照台账全、数据准、信息灵、渠道畅、动态清、去向明“六清”的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对全市124万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技能状况和家庭困难程度逐一登记,摸清家底,建立台账,录入微机,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管理库。二是探索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的管理办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大就业格局的要求,我们积极探索城乡劳动力统一的就业管理登记办法,为适时了解掌握社会就业和失业率奠定基础,目前正在六合区八百桥镇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试点,在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市推开。三是建立城乡挂钩对接机制。建立白下、建邺区与高淳县,玄武、下关区与六合区,鼓楼、秦淮区与溧水县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口帮促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送岗位下乡,去年共组织了对口帮促招聘会6场次, 有200多家企业提供了近万个岗位,约有1.5万名民工进场求职,匹配成功3000余人。四是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不断完善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全市已有1.59万名失地农民进入社会保障, 对中老年被征地农民提供长期稳定的基本生活保障,鼓励和帮助中青年被征地农民实现再就业,化解了失地农民“种地无田、工作无岗、生活无着落”的生存矛盾,同时也为农村养老保险向城镇养老保险并轨搭建了通道和桥梁。
五、加大维权力度,营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良好环境
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了以规范职业中介行为,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为主要内容的“春风行动”和一系列专项检查,采取劳动保障所、派出所、工商所“三所联动”的形式,对劳动力市场特别是职业介绍机构运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形成了劳动力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好民工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就业环境和建立了和谐的劳动关系。2005年全市共接待举报投诉和咨询18262件,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4517件,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4.57万份,督促3348户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登记,补办社会保险5.39万人,补缴金额3140万元,取缔非法职介机构241户,为4.35万名职工追回工资报酬8982.27万元,其中为2.83万民工追回工资7704.65万元,有力地维护了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合法权益。
2006年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36号文件,以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以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为先导,以维权服务为保障,以扶持农民创业为新突破,综合运用政府引导、市场推动、中介服务、法律维权等手段,充分调动农民个人、用人单位、部门行业的积极性,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格局,促进劳务经济的快速发展,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全年实现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11万人,其中本市转移就业5万人,培训农村劳动力3万人。主要工作措施:
第一,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一是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按照“以需定培,长短结合、以短为主,就地转移培训与输出转移培训并重,职前培训与职后培训并举”的原则,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出发点,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为目的,大力开展对“两后”(初中、高中毕业后)人员、失地农民、退役士兵和贫困农户的转移培训。二是建立多层次农村劳动力培训体系。运用购买成果、招投标、基地化运作等市场机制合理配置各类教育资源。加大对重点特色培训基地引导扶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尤其是具有特色的民办机构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和各类培训机构加强对农民进行岗前培训、上岗培训、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逐步形成政府统筹,行业组织,重点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培训的多元化培训格局。三是推广培训、就业、维权三体模式。着力抓好订单、定点、定向技能培训,大力推广“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和“培训机构+劳务中介组织”的合作模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实现培训、就业介绍、就业后跟踪管理一体化的服务。四是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政府对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投入,完善职业培训补贴金额与培训效果挂钩的机制。探索多途径办培训的模式,切实解决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户培训经费不足的问题。
第二,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一是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制度。以失地农民和农村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劳动力为突破口,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按照“市县有窗口、街镇有站所、农村有骨干”的工作布局,完善城市和区县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健全镇一级劳动保障机构,充实村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规范农村劳务经济人发展,完善职业介绍补贴与就业服务效果挂钩的机制,鼓励和规范发展各级各类专业职业介绍机构、劳务派遣组织和劳务行业协会,加快形成信息畅通、反应灵敏、充满活力的劳动力市场。三是加快建立劳务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覆盖市、区(县)、街(镇),面向城乡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健全城乡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和劳务需求信息库,完善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采集、传递和发布制度。
第三,加强农村劳动力合法权益维护。一是大力开展“春风行动”。春运期间,在车站、码头和职业介绍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南京市2006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公告》和农民进城就业宣传画,对民工市场春季组织民工有序流动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全市已筹集5.6万个岗位,其中,市、区县15家公共职介所筹集2.6万个岗位免费介绍给求职民工,民营职介机构筹集3万个适合民工的工作岗位。免费发放指导民工求职、就业、维权的“春风卡”和“农民进城就业指南”。二是大力推进维权制度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调整劳动关系为突破口,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和规范工资支付为重点,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诚信制度。探索建立农民工劳动司法援助体系和农民工风险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依法抓好进城务工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按照全面推进失业保险,重点突破工伤保险、稳步扩大医疗保险、积极探索养老保险的原则,探索建立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做好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进城就业农民参保工作。四是加强行政执法检察力度。进一步健全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完善劳动争议快速处理机制,定期开展农民工劳动保障专项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活动,切实保障进城就业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鼓励和引导农民自主创业。实施农民自主创业培植工程。加强对农民创业的指导和技能、法律、管理等知识培训,提高农民自身素质。启动创业辅导工程,开展“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项目发布、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跟踪服务为一体的创业扶持机制,不断提高农民创业能力。营造农民创业氛围,强化典型引导,宣传创业经验,建设创业文化,引导有资金、有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民返乡创业,带动更多的农民就业,推动“民工潮”向“创业潮”转变。
第五,发展劳务经济,提高组织水平。大力发展多种类型、多种所有制性质的职业中介机构,扶持和培育劳务中介机构和劳务经纪人队伍,镇(街道)建立人力资源公司等多种形式的劳务输出机构,针对劳动力市场供需情况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打造劳务经济品牌,培育和发展一批农村劳动力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务经纪人”。力争全市创建6─7个各具特色的劳务品牌。充分发挥劳务品牌的示范和辐射效应,提高我市劳务输出市场竞争力,推动劳务经济由量到质的根本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