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统筹城乡发展 扎实推进郊县新农村建设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目标。加快城乡统筹、加速城乡融合、多策并举,全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成为我市当前的重要任务。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纳入城乡建设的重中之重,发挥骨干作用,争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排头兵。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统筹城乡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则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是系统解决“三农问题”、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根本途径,也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手段。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方针,既是新农村建设长期奋斗的目标,也包含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刻内涵。而推进城镇化进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其他方面取得成就的基础和条件,是立足于现实条件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农村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作为村镇建设主管部门,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村镇建设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与时俱进,勇挑重担,发挥传统工作优势,积极探索新思路和新方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紧扣目标,以“三城九镇”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步伐
一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全面完成重点城镇的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强化重点城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实现“三城九镇”近期建设区域的规划全覆盖。二是加快高速公路、过江隧道、长江四桥等区域性公共基础设施的改造与建设,优化重点城镇发展的外部环境。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拓展建设资金渠道,充分发挥市级补助资金的作用,严格市补资金拨付程序和监管,强化重点城镇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园林绿化、环卫设施、区域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重点城镇的综合服务功能和承载力。四是加强与市各有关部门的合作,加强分类指导,把统筹城乡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确保重点城镇建设发展取得实效。
三、抓住重点,以镇村布局规划为导向,积极引导农民向城镇和规划居民点集中
一是按照适度集聚、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修改完善镇村布局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布局和数量,为确保今后将新建、翻建农房建到规划点上提供明确方向,同时也为农村各类基础设施配套提供重要依据。二是有计划组织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合理设计村庄形态,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导向性,确保农民自建房、易地迁建房建到规划居民点上。三是以11个试点小区建设为突破,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功能配套,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农民向城镇和农村规划居民点集中。四是强化农村建房管理,规范农民建房审批,规划村居民点以外不准分散布点建房,引导农民建房建到规划居民点上,逐步将散乱无序的自然村落集中建成地域特色明显、基础设施基本配套的农村新社区。五是继续组织10套具有村镇乡土风情特色和地域文化特点的农民康居住宅优秀设计,并配套施工图纸,无偿提供给农民建房使用。
四、整合资源,以水、气、公交为突破口,努力实现城乡公用事业设施对接
一是合理规划公交线网,引导城市公交向郊县延伸,同时大力发展江宁、浦口、六合地区的农村公交线路,改善农村的交通状况。二是整合城市资源,实施郊县偏远地区与城区自来水联网,加快推进农村区域供水和农村二次改水,改善郊县村镇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三是利用市场化手段,加快郊县城镇天然气引进利用步伐,提高郊县城镇燃气供应管道化率。四是争取各部门支持,形成合力,根据镇村布局规划,停止非规划居民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村道路、通讯、信息、能源以及教育、医疗卫生、广播影视等基础设施逐步向农村规划居民点延伸。五是充分发挥公共资源的经济效益,创新建设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经营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加速推进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运行服务质量,缓解资金不足的矛盾,减轻政府负担。
五、创新机制,以村庄环境整治为抓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一是积极开展“康居示范村”创建工作,逐步完善村庄的基础设施配套,美化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品位。二是抓紧研究制订《南京市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标准》,逐步建立村庄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以镇村布局规划保留村庄为重点,以村内道路、给排水设施、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人畜分离为主要内容,完成50个村庄的环境整治工作,按照“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农业生产清洁化、城乡环保一体化、村庄发展生态化”的要求,以具有田园风光和各具风格、更适合人类居住的农村规划居民点逐步取代农村中落后零散的村落。三是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保洁制度,逐步实现村集中、镇转运、区县处理的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机制,垃圾集中倾倒、统一收集、统一处理,实现郊县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四是积极推广农村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的适用技术,加快推进郊县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六、依法行政,以执行规划管理办法为依托,规范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行为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南京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的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二是在贯彻《暂行办法》的过程中,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民主管理要求,以本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按照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发展实际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健全村镇规划公示制度、专家评审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规划报批。三是在村镇建设中,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转变管理方式,充分体现便民、利民原则。四是认真执行“一书一证”、“一书两证”制度,严格规范工程管理行为,不定期开展村镇安全检查,保证郊县村镇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五是强化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培训,积极探索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垂直化管理试点工作,提高郊县城镇建设的组织和管理水平。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起步之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开拓创新,振奋精神,真抓实干,继续深入实施新城、重点镇优先发展战略,切实抓好农民集中居住和村庄整治工作,为加快实现“两个率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