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促进农村社会发展
南京市民政局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民政部门立足自身职能,围绕基层管理与服务,着眼城乡统筹,积极筹划多项民政工作不断向农村拓展,在推动全市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自己应有的作用。
早在1997年7月,我市就开展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2003年市政府把建立全市统一的农村低保制度,列为为农民办八件实事的第一件实事,2004年出台了《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以此为标志,我市城乡低保迈入了应保尽保、统筹发展的新阶段。截至去年底,全市城镇低保对象为3.73万户、7.49万人,占城镇人口总数的2.4%,农村低保对象为2.66万户、5.41万人,占农村人口的2.48%。在城市低保标准提高的同时,农村低保标准也普遍提高,目前城市低保标准为260元,农村低保标准高的已达200元、低的也有120元。
我市在社会救助政策和制度设计上,坚持城乡并重,尤其是突出加强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全市实施的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法律援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覆盖城乡所有困难群众。以去年年初市委、市政府1号文件6个附件的出台为标志,我市新型社会救济救助体系基本形成,这一体系不仅突出城乡统筹,更重要的是农村占有很大比重,因而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民政部的充分肯定,并批示在全省、全国推广。1998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了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截止到去年底,共改造危房46.5万平方米,使9269户、29661人告别了茅棚漏屋,住进了砖瓦结构的新房。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已连续三年实施了“百人敬老院”建设工程,对全市农村敬老院先后进行三轮扩容升级,去年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努力把敬老院建设成老人颐养天年的美好家园。此外,小村撤并、区划调整、社区建设等工作也都在及时推进与拓展。特别是这两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力度,培育、发展了一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行业协会和专业经济组织,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快、加强以下几项工作,在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再立新功:
1、认真研究并适时实施区划调整
目前,社会发展的悬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根源仍在于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如果任其发展,“行政主导型”的二元结构(即因人为制度将城乡人口和经济社会分割为两个不同的空间)就会慢慢转向“市场主导型”的二元结构(即因城乡悬殊导致城乡经济社会活动无法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实现双向交流,而成为两个互相隔离的世界)。当前,城乡人口在职业和居住地上的不断迁移,使城乡社会结构、人口和经济活动的空间分布发生了新的变化,所以,一方面要顺应这方面的积极变化,从区划角度研究推进城乡空间一体化的可行措施,另一方面,由于镇村人口的减少、管理任务的减轻以及部分非城市型政区的转型,对村、镇撤并和部分政区调整的要求,将越来越强烈。同时,随着城市的扩张,从管理与服务角度同样也需要考虑调整的问题,这些工作都必须及时提上研究乃至操作的日程。
2、进一步加快农村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与管理
人们在实际的生产与生活中围绕某一方面的合作需求,按照一定的社会规范组织起来的民间组织,对优化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协调成员利益,有序参与社会生活和市场竞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已被这几年城市社区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践所印证。就农村而言,农村民间组织历来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重要载体,尽管这几年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从总体上看,还很不够,仍然需要大力地培育和发展,尤其是要加快培育发展农村各类专业经济组织。同时,全面推进行业协会改革,既要使各类行业协会从行政化、权力化向民间化、社会化转变,又要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健全自律机制,更要理清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及各类社团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使行业协会真正成为各自利益的代表,发挥其利益代表、利益表达与维护功能,推进政社分开和政府职能转变。今年,我们将把这项工作作为重点,力争在农村再培育发展一批专业经济组织。
3、进一步推进村级自治组织建设
村级自治组织是村民自治的主体组织,村民自治是国家宪法明确规定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也是基层民主最广泛和创造性的实践。这么多年通过狠抓村务公开、推进民主决策,村级自治组织在发展壮大农村经济、组织村民讨论协商、制定村规民约,以及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当前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农村社会呈现出老的老、小的小的发展趋势,不像城市或多或少有单位保障,农村的服务保障、安全保障等问题十分突出。同时,农村税费改革特别是国家“两免三补”政策的出台,使村委会面临着一系列新的考验,一方面村级财力不足问题更加突出,另一方面由过去的“要钱、要粮”一下子变得“没钱、没权、工作没抓手”,从而导致村委会与老百姓的距离疏远,农村社会的管理出现了空洞。这些都给村级自治提出了新的挑战。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认为,关键是要推进村级自治组织建设,在转变角色、转移重点、增强能力上狠下工夫,从而由直接决策转为出谋划策、由直接指挥转为引导服务,将工作的重点转到兴办农村公益事业、为农民提供各种服务上来。并且,努力在待遇、保险等方面逐步创造条件,将那些素质高、又受过专业训练的职业社区工作者吸引到农村中来,进一步提高农村社区自治工作者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今年,我们将对村委会成员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加强现代技能培训等,提高自治组织在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协调利益等方面的能力与水平。
4、进一步构筑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尽管我市已初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但是进一步完善和拓展的任务仍然很重,除了农村各项救助资金要有保证和及时到位之外,以下几项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推进:一是要推进城乡低保人群与边缘人群、各项救助制度以及三道保障线之间的合理衔接与兼顾,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减轻影响社会稳定的压力;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农村低保制度、五保供养制度,抓好农村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尤其要针对医疗救助这个难点找出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同时,动态实施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程,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改进和加强五保供养管理工作,提高农村救助水平;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运作系统,解决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实现就业与自立问题,完善部门沟通与协调机制,充实基层低保工作人员,健全各级尤其是基层低保管理机构和工作服务网络,推进低保信息化建设。同时,建立社会救助科学自然增长机制,使社会救助能及时发挥保障作用,从而把社会稳定这一底线进一步夯实、打牢。